小哈林 wrote:
不過我也不相信
開放內側可以走機車
就會順...
台北 基隆路往羅斯福路的方向
寫了禁行機車
還不是一堆機車在內側兩車道鑽來鑽去囉


這畢竟是少數
當然感覺上開放了對順暢沒影響

小哈林 wrote:
廢不廢除 禁行機車 我真的沒意見
但一部分的機車騎士
能不能不要鑽阿?


機車是靈活
汽車是舒適
塞車狀態下鑽車並無不妥
車流開始行走後再回到原始車道就好
妳總不能在大熱天要求機車跟著排隊吧
汽車可以有冷氣吹
機車可沒有阿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elekkadom wrote:
別跟我說仁義道德
汽車也是有縫就鑽
只是大多都是縫不夠大鑽不過去而已...(恕刪)


忍不著還是回一下

我不是說什麼仁義道德
汽車有辦法鑽
去撞到應該只是板金烤漆的問題
機車去撞到能毫髮無傷?

不管機車汽車都不要鑽
這樣不是很好?

有需要為了一點點時間或所謂的便利
拿生命去拼?
小哈林 wrote:
忍不著還是回一下我不...(恕刪)
去撞到應該只是板金烤漆的問題
機車去撞到能毫髮無傷?

通常在鑽的時候速度都不快啦,大概就撇一下。
所以說取消禁行機車
給機車更多的行駛空間
被迫鑽車的情況一定會減少
orea2007 wrote:
只有我們這些刁民在這邊說左側超車...(恕刪)


不是吧
我知道的都是左側超車說

------------------------------------------
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26 條
慢車行駛,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
慢車超車時,應在慢車道可容超越前車之處,沿前車左邊超越,再駛入原
行路線。
小哈林 wrote:
不是吧我知道的都是左...(恕刪)

條文雖然這樣規定
可是政府都叫機車靠右走............
想要靠左走還要被拍照
elekkadom wrote:
所以說取消禁行機車給...(恕刪)


如果真的是這樣
我也會舉雙手雙腳贊成取消 禁行機車

但其實我心裡是存疑的
呵呵
小哈林 wrote:
不是吧
我知道的都是左側超車說

------------------------------------------
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26 條
慢車行駛,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
慢車超車時,應在慢車道可容超越前車之處,沿前車左邊超越,再駛入原
行路線。


不只妳知道
大家都知道
但偏偏左側就禁行機車
況且機車不是慢車喔
所謂慢車是指人力車那些
不過有點說得很好笑
沿前車左邊超越,再駛入原行路線。
說是這樣說
當我們藉著左邊禁行機車超車時
天橋上的人就會拿相機咖紮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orea2007 wrote:
通常在鑽的時候速度都...(恕刪)


不一定喔
為了可以鑽過去
多少車是加了速在衝

被撇到
可能會在地上翻好幾圈
其實台灣交通亂的最根本原因就是規劃差執法又不確實。
民粹當道後,警察更難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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