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io468000 wrote:
速限就是110公里,...(恕刪)


但如果人家開到110公里, 要人家專程切到2號車道, 讓超速車輛先過, 小弟我認為太牽強了

原來如此,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就是被這樣佔據的!!!!!!!

自以為開到110公里,就可以一直待在內線超車道不走?!

就是要專程切到2號車道, 讓超速車輛先過,那不然呢?

內側車道是超車道,是叫假的啊?!

我一點也不認為太牽強!

今天要是有人開中線110公里,我連一句話都不會說!

要是有人因此而幹的話,我還會跳出來替他說話!

一句話,不囉唆! 內線道是超車道,我管你今天在內線超車道是開幾公里!!!

只要你在內線超車道,後車的速度比你快,你就是要把內線超車道讓出來!!!
當您找我的時候,我不是正在看BS... 就是在回家看BS的路上。
跟那一些 自我感覺良好的人講 是沒用的

等人讓 不如自己超吧
這在不易超車的山路也一樣
有人看到後面開始排 會靠右讓
也人就是裝死 死守規則 想過自己想辦法

總有一天 會被大貨車 惡整的
300 ㄇㄟ 爽爽用!!!
Ahan571026 wrote:
統統不要爭了啦..
愛開超車道的就讓他開,哪一天從對向衝過來一台就不要叫倒霉
看看這一篇,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599583&p=1愛...(恕刪)



舉這種特例有啥意義

對向車道飛過來只是剛好撞到內車道的車而已~跟超車道怎麼使用明明是兩回事

如果當時內車道沒車~就是撞中線道的車

難道你要叫大家都別開中線

如果當時內線中線沒車~那就是撞外線道的車

難道你要叫大家連外線都別開

那是要大家開路肩?
unclefly wrote: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
路警察認定及取締。...(恕刪)



我就是看不灌有人超速

不過既然是要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

很好

現在的行車紀錄器已可搭配GPS衛星訊號使用

可以事後,播放影片時,同時呈現1.時間,2.地點,3.時速,4.影像

所以誠心的請教一下這邊的魔人

已經以110最高速限行駛時,後面有車接近

讓道後

要如何把影象檔投搞到相關單位來開單?


ppopp747 wrote:


舉這種特例有啥...(恕刪)


我想他的意思是內側車道發生事故機率較高,而且閃避緩衝空間也不夠,當對向車道有東西飛過來時,往往是內側車道出事機率較高,而且要閃也很難閃。

中線車道兩邊都可以閃,外側車道還有路肩。

所以若路況還不錯,就不要佔用內側車道太久,它還是超車時使用。
dylai13 wrote:
我就是看不灌有人超速...(恕刪)


誠心發問...

請問您有看過速限110km

而開111~119被開單的嗎?

r0616tw wrote:
誠心發問...請問您...(恕刪)


開不開單,不是我能決定的

這個要請您問警察

我只想投搞,沒權開單,也沒解釋交通法條的權限

抱歉,無法回答您的問題。
r0616tw wrote:
誠心發問...請問您...(恕刪)


我被雷射槍打過! 111km/h紅單一張
小海≧▽≦ wrote:
是看不懂"內側車道為...(恕刪)

richardman0118 wrote:
但如果人家開到110...
內側車道是超車道,是叫假的啊?!
(恕刪)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看清楚再來辯

5「內側車道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6「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自己看不懂第5,6條的內容,只看懂到6條前段的文字
我的表就是110KM,從來沒被開過單,沒有必要讓你.
其實結論很明顯討論錶速.超速或限速覺得爭議頗大,
還是一句話"相互禮讓"和氣生財,
禮讓是專業素養與其互嗆禮讓一下會心情更好,
別人也讓你不單只是你讓他人,
何苦硬梆梆找人理論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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