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開車門撞我,告我肇事逃逸。

銀噹•馬汀 wrote:
1.今天一個人撞了...(恕刪)

有沒有發現一堆老咖都沒出來挺...

質疑不合理的說法... 不對嗎?... 這不是"討論區"嗎?

你可以不接受... 但請"就事論事"... 你覺得我質疑的撞擊點或車痕沒有問題, 那就請你針對問題 提出"可能性"... 而不是當事人自己都說"我無法解釋"的現象 一直跳針 不許人家質疑!

銀噹•馬汀 wrote:
所以你現在就擺明在說 當事者製造假車禍勒索?? ...(恕刪)

現在是你們擺明汽車在敲竹槓 好嗎?!... 我提供另一種可能性... 萬一他真是受害者呢? (不是來這裡貼文的 都才是真的受害者啦!)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有沒有發現一堆老咖都沒出來挺...
質疑不合理的說法... 不對嗎?... 這不是"討論區"嗎?
你可以不接受... 但請"就事論事"... 你覺得我質疑的撞擊點或車痕沒有問題, 那就請你針對問題 提出"可能性"... 而不是當事人自己都說"我無法解釋"的現象 一直跳針 不許人家質疑!


還老咖出來挺 你當你參選喔 要不指名道姓出來 說說看誰是 這邊的老咖 請他幫你站台

你質疑不合理的地方 當然ok 你隨便去捏造事情 就不ok了阿 當然是我覺得辣 你也可以像忽略 對方獅子大開口亂喊價 對方跟警察告知不再車上 卻被版主戳錯原來當時在車上 打開門 這個事實 一樣的去忽略我 我無所謂

坦白講我對撞擊點沒啥研究 我也不方便去多做表示 等待高手來回覆囉

我再次強調

對方肇事逃逸 是事實

汽車車主打電話來亂開價格 隨便亂開價格也是事實 揚言要找律師來處理 不友善的行為也是事實

汽車車主明明人在現場 卻隱瞞這一點 也是事實

開車的車主 開車門前未注意後方來車 也是事實

這些事實 你只相信了肇事逃逸 假設版主沒說謊 我對版主 不ok的地方 跟 車主不ok的地方 都提出來講 而非 您閣下一直強調 肇事逃逸這一個論點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現在是你們擺明汽車在敲竹槓 好嗎?!... 我提供另一種可能性... 萬一他真是受害者呢? (不是來這裡貼文的 都才是真的受害者啦!)


汽車車主 就算是 受害者 也不應該隨便任意開價格 車輛要判賠 法院有個折舊

律師費用 並非由判賠的那一方 支付 對方都可以請律師了 我想這一點 律師 會提醒他

假設對方停紅線 開門沒注意 就算對方肇事逃逸 汽車車主 也得就這一部分的疏忽 負責


銀噹•馬汀 wrote:
而非 您閣下一直強調 肇事逃逸這一個論點...(恕刪)

今天是肇事逃逸者上網貼文, 我不質疑他 質疑誰?

今天如果是汽車那位的來, 我一樣質疑啊... 你又怎知我會如何?? (汽車的確實掰很大... 但是他又不在論壇...)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今天是肇事逃逸者上網貼文, 我不質疑他 質疑誰?

今天如果是汽車那位的來, 我一樣質疑啊... 你又怎知我會如何?? (汽車的確實掰很大... 但是他又不在論壇...)


你還是搞不懂我的說法 你可以質疑 這是您的自由

但是捏造我就覺得不ok 當然我的想法你可以完全忽略

你人不在現場 又要說的那麼life 搞得你是當事者一樣

對了 你還不打算啟程去現場看看 那個停車格是不是被劃成紅線了嗎?

你光用街景圖 就判斷 那邊是停車格 你要不要眼睛挪到右下角或是左上角看一下 這是 2012年12月拍攝的 你還要替你在84樓說的話背書嗎?

美崙街
臺北, 台北市

街景服務 - 12月 2012


就算當事者 機車車主 當下忽略了 發生事故不應該離開現場這個疏失 不代表 汽車車主 可以任意開價 要求賠償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請問我'捏造了什麼...(恕刪)


你剛剛於google街景圖旁邊加註『士林分局證實停車格一直存在』

不算企圖捏造嗎?





矯情大,你要以不同觀點來看這件事可以,

但請你用客觀、合理的口吻來陳述,不要引起大家的不滿。

你前後一直修改內文,這樣真的很難讓人認同你的觀點...



然後馬汀大,請息怒啊

不要為了這件小事情動肝火
銀噹•馬汀 wrote:
你還是搞不懂我的說...(恕刪)

這好笑了... 01不是常常一堆... "即使人家違規, 也不表示你可以撞他"的咖...

你要不要乾脆直接說... 因為他停紅線, 所以鄉民們可以任意撞+提告傷害?!

我從頭到尾就是質疑 樓主標題... 汽車"開車門撞機車"這段...

都已經力挺了... 你要不要幫忙解釋

1. 為什麼後門有刮傷?!

2. 車門都凹了, 怎麼機車只有防燙蓋小刮傷?!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銀噹•馬汀 wrote:
對了 你還不打算啟程去現場看看 那個停車格是不是被劃成紅線了嗎?
你光用街景圖 就判斷 那邊是停車格 你要不要眼睛挪到右下角或是左上角看一下 這是 2012年12月拍攝的 你還要替你在84樓說的話背書嗎?
美崙街
臺北, 台北市
街景服務 - 12月 2012

我猜接下來這部分應該會被忽略或者就不再回覆了

Kimo仙人 wrote:
然後馬汀大,請息怒啊

不要為了這件小事情動肝火


我沒生氣啊 剛出差回國就遇到這麼有樂趣的回文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這好笑了... 01不是常常一堆... "即使人家違規, 也不表示你可以撞他"的咖...
你要不要乾脆直接說... 因為他停紅線, 所以機車可以任意撞+提告?!
我從頭到尾就是質疑 樓主標題... 汽車"開車門撞車主"這段...
都已經力挺了... 你要不要幫忙解釋
1. 為什麼後門有刮傷?!
2. 車門都凹了, 怎麼機車只有防燙蓋小刮傷?!


我一直跟你說了就事論事 你幹嘛一直扯其他事情來模糊這個問題

然後我一直問你的問題 你都不正面去回應

又要開始扭曲 ?? 我並沒有這樣說 換成要抹黑我了? 今天是機車車主故意要撞對方 然後敲詐嗎? 我想不是吧 騎機車最怕遇到突然開車門 沒看後方的車主了 我開車10年以上 我運氣好還沒遇過這種人 但是我不會抹黑 版主是否是這種人 因為沒必要

而且今天提告的是沒注意後方車輛的汽車車主 任意開門的也是汽車車主 忽略這個事情 你怎都要亂凹

我強調過了 我對車損這部分沒那麼厲害 當下我也不在現場 我也不是當事者 我只能就我目前我所知的去判斷

當然假設鈑主要蓄意欺騙 以滿足他在01取暖的目的 那我也防不勝防 但是 現階段就我個人經驗來看

汽車車主 很明顯要拿 對方肇事逃逸做文章 要求不合理的索賠


Borealis wrote:
我猜接下來這部分應該會被忽略或者就不再回覆了XDXDXDXDXD


對方忽略得夠多了 所以不差這一條

可惜現在不是月中 不然我出差時導航到這個路段 專程拍到底是 紅線還是停車格

不過當事者都po上來了 就沒搞頭了

Kimo仙人 wrote:
文稍臭長
先說:
當...(恕刪)


車門A到機車的排氣管防燙蓋需要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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