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速好嗎~在限速內行使基本不要太寶的判斷都是能過的!超速照成判斷有誤!不知道這怎麼判
1.發生事故一定是轉彎車的錯,因為依法處理。

2.要轉彎不論對向來車的車距速度,我們自己腦袋要有基本的運算能力,來判斷可不可行、碰撞會不會發生,
因為來車不可能故意撞你(除非酒駕或分心滑手機),但這也是我們能判斷的。

如果眼前都抓不準,那要怎麼變換車道、抓後方的車距跟車速呢?


kennyshiang wrote:
台灣的交通不成文道德觀:
1.直行車通過路口,對向有左轉車應該加速貼近前車,避免對向成功左轉。
(雖然這樣心態不好,但若是對方真的左轉了...那就...)
2.同向行車時,前方不同車道亮起方向燈,應該加速貼近前車,避免對方切換車道成功。
(這種真的很自私小氣,也不是說一定要讓,只是可以不要這麼故意嗎?並不會因為讓了一台車就浪費多少時間)
3.任何時候前車輛起剎車燈,駕駛應該立即切換車道,避免減速。
(真三寶,無誤,應開發貼紙貼後擋警告後車)
4.前方車輛切離同一車道,應該在對方完全離開車道前立即加速,避免前方空洞,或前車改變主意切回。
(這樣開車不覺得很忙很累嗎?)
5.欲切換車道,必須先跨半個車身到該車道,後打方向燈,避免後車發現意圖。
(超多這種,有種身體比腦快的概念,開車還是多動腦)
6.前方車道流動速度不明,應該跨左右兩車道,避免選擇錯誤。
(想去哪~就去哪!誰都別想擋我路。要不要乾脆開路肩或機車道?)
7.待補.....+ 併排臨停時,需打雙黃燈以提醒後車。
8.開門下車時,開門要快,動作要大,切忌猶豫。
9.遇紅燈變綠燈時,需於綠燈亮起的同時按下喇叭,提醒前車。
10.無號誌尖峰時段,想左轉車隊應向車隊第一台車施加壓力,無需理會左側來車。

a147zt wrote:
常常看到新聞,轉彎...(恕刪)

速限 一定有它的道理
不是隨便訂的!

地上的行車線也是一樣!
速限不同,標線號誌也不一樣!
各位看倌
全部的路口都設左轉號誌燈,以後如有碰撞依號誌判斷肇事歸責100%,打給供後母厚???
上法院就是照法條走,法律怎麼規定怎麼判
超速就算直行車一定有責任,但是一定比轉彎車少,因為路權在直行車上
我想以後轉彎的話,在沒有號誌燈的路口下,都最好等直行車都過了後再轉,等到直行車那邊變紅燈再轉都還可以

G-PLUS wrote:
我沒那麼厲害可以看...(恕刪)

你不知道嗎?未來可能會立法只要當天有超跑要走的地方全部禁止左轉,因為直行車最大,即使他開到300km/h以上,每秒位移83m
所以,正常轉彎時間以3~5秒算的話,即使他在3~4百公尺甚至一公里遠的好幾個路口外也要讓
因此,我們打算連署超跑上路所有車輛禁止左轉
該快的時候就要快
不能快的時候就等


尖峰時間轉不過去
那就待轉啊
這是最安全的辦法吧


台灣人最喜歡慢慢給你轉
不然就是彎後直線慢慢開


捨不得踩油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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