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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編號:59415526
                                                    kennyshiang wrote:
台灣的交通不成文道德觀:
1.直行車通過路口,對向有左轉車應該加速貼近前車,避免對向成功左轉。
(雖然這樣心態不好,但若是對方真的左轉了...那就...)
2.同向行車時,前方不同車道亮起方向燈,應該加速貼近前車,避免對方切換車道成功。
(這種真的很自私小氣,也不是說一定要讓,只是可以不要這麼故意嗎?並不會因為讓了一台車就浪費多少時間)
3.任何時候前車輛起剎車燈,駕駛應該立即切換車道,避免減速。
(真三寶,無誤,應開發貼紙貼後擋警告後車)
4.前方車輛切離同一車道,應該在對方完全離開車道前立即加速,避免前方空洞,或前車改變主意切回。
(這樣開車不覺得很忙很累嗎?)
5.欲切換車道,必須先跨半個車身到該車道,後打方向燈,避免後車發現意圖。
(超多這種,有種身體比腦快的概念,開車還是多動腦)
6.前方車道流動速度不明,應該跨左右兩車道,避免選擇錯誤。
(想去哪~就去哪!誰都別想擋我路。要不要乾脆開路肩或機車道?)
7.待補.....+ 併排臨停時,需打雙黃燈以提醒後車。
8.開門下車時,開門要快,動作要大,切忌猶豫。
9.遇紅燈變綠燈時,需於綠燈亮起的同時按下喇叭,提醒前車。
10.無號誌尖峰時段,想左轉車隊應向車隊第一台車施加壓力,無需理會左側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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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編號:59415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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