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ift wrote:
很多白木開車就是因...
荷蘭考照
在當地定居、工作的張雲塵,也是第三次才過關,他說,第一次被刷下來,是因「沒有每七秒看一次左右照後鏡」,第二次則是弄錯了路權優先順位,「在不該讓時讓了」,也不行。
....(恕刪)
原來我每幾秒都會看一下左右後照鏡真的不是我神經質阿(倒是真的沒注意每幾秒)
我以為只有我這樣做........
但可能台灣真的只有我這樣做.........=.=
knift wrote:不論交通規則怎樣訂,國人內心自有一套「違規標準」,這套標準是:我覺得比較沒關係的,我就隨便來;我覺得比較嚴重的,我就比較不敢。
沒錯,開車要安全,速度不是重點,重點是大家的駕駛行為要有「可預期性」。
本來就應該高速車開內側,超完車切回中線,所有的超車行為都在內線完成,這樣子就不會有「快速的亂鑽車流」產生,也才能減少車禍發生。
但是現在龜車佔內側橫行,造成車流紊亂而無可預測性,車禍當然容易發生。
德國的無限速高速公路仗的不是路無敵大,而是大家的行車行為「可預測」,當每個駕駛的行為都可預測時,我們的國道開到200我都覺得沒問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