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視為殺人真的太過分了

....不予置評了
一個小路人 wrote:
殺人罪可是有處罰到...(恕刪)
酒駕上路就鞭刑

酒駕上路致人受傷就鞭刑兩個月

酒駕上路致人重殘或死亡就鞭刑鞭到死
就知道喝酒不能上路...
還硬上...出事傷了人或致死...這不是故意殺人是什麼...

就是罰則太低...欠教訓....這些酒駕犯才心存僥倖認為自己不會出事....


為什麼修法難.... 因為立委諸公 也會酒駕...怕害到自己
問這問題

請問你是想酒駕嗎 ??

老話一句 有錢喝酒 沒錢坐車 ?

酒精進入人體過後 判斷 反映 都會更慢

在馬路上是一個不定時炸彈

今天如果是你的家人 或是你被酒駕撞了 ?

你會認為他不是故意的嗎 ?

喝酒在開車 跟 預謀殺人

差別只是 一個隨機目標 一個確定要下手的目標

支持酒駕 鞭刑 外加 死刑 外加財產充公

如果是“酒駕致人於死視同殺人”這我認同,因為這是殺人既遂。

但如果只是酒駕沒撞死人,那就不該視同殺人。

一個小路人 wrote:
殺人罪可是有處罰到...(恕刪)


你可以寫切結書,這不會很難的,只要你願意,切結書寫一寫。


GO
piyopiyo765 wrote:
樓主邏輯不通。

不過酒駕視同殺人這點的確不適合,
要是酒駕視同殺人,
那我建議將闖紅燈、超速、危險駕駛、蛇行、甚至併排停車、開車講手機等,
也一律視同殺人來辦理。

我搞不懂一堆人很愛在網路上正義凜然的講酒駕視同殺人要抓起來槍斃,
自己平常在開車卻很愛超速、紅燈右轉、併排停車接送小孩等,
這樣的邏輯在哪裡?
一堆違規的行為,都有可能造成跟酒駕一下的悲慘下場,
那為何只有酒駕要嚴懲,其他的不用?

因為這些喊著酒駕視同殺人的人,
雖然一副很有自信自己不會酒駕的樣子,
但是說到超速闖紅燈並排停車,就沒有自信了,因為自己也會犯啊!
那些看到紅燈還故意闖過去的人,跟酒駕的人,有何差別?我覺的根本都是一樣。

建議酒駕可比較日本的罰則,夠嚴格了,比現行台灣的還要嚴格很多。
就算罰則再嚴,只要作不到人人都酒測,還是會有人冒險的,

如何作到普及性的酒測,才是應該要思考的問題。

看完整串您最理性
一堆人自己不會犯就喊殺
這種邏輯
所有交通違規都是準殺人犯
因為跟酒駕一樣
開著可以致死的工具
故意做出違規,無視可能造成他人死傷

套版友的話

等個紅燈很難嗎?
還故意闖過去!
不知道可能撞死人嗎?
應該依殺人罪論處!
ek4lovebj6 wrote:
問這問題

請問你是想酒駕嗎 ??

老話一句 有錢喝酒 沒錢坐車 ?

酒精進入人體過後 判斷 反映 都會更慢

在馬路上是一個不定時炸彈

今天如果是你的家人 或是你被酒駕撞了 ?

你會認為他不是故意的嗎 ?

喝酒在開車 跟 預謀殺人

差別只是 一個隨機目標 一個確定要下手的目標

支持酒駕 鞭刑 外加 死刑 外加財產充公





像這種 遇到不就真的很雖小
還是有人會說 他不是故意的拉 就喝酒了咩
原來喝酒開車不是錯 是讓人可以肇事的解釋原因
大家都事不關己 別鐵齒說不會遇到

酒駕就應該視同謀殺。
酒駕就應該視同謀殺。
酒駕就應該視同謀殺。

aznt2000 wrote:
支持酒駕直接判殺人未遂


+1 還應該加上肇事傷人直接判重傷害,肇事置人於死直接判蓄意殺人,並發生後直接先假扣押該肇事者夫妻名下以及直系血親名下之各項財產,以防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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