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所以,最高速限的遇到不到最高速限超車的會不會有衝擊波? 再搭閣下論點所以反過來說!!!如果要最高速限的車一直待在更常有不到最高速的中間車道不是更是常見衝擊波??還是閣下是覺得「反正不要影響林北的內側車道就好在其他車道有衝擊波不關林北的事」??不知道我有沒有說中閣下心態呢??呵呵
giobling wrote:再搭閣下論點所以反...(恕刪) 會讓人用不到最高速限超車的原因是因為有人喜歡超空氣放著中線空空的讓慢車進來喔小弟前面就說過唇亡齒寒的故事了您都沒在聽?由這張圖來看密度越高,車速越慢越多人跟著您用超車道您就開得越慢老實說,小弟也不知道人家跟咱辯的心態是啥源自對塞車的熱愛?
Yang咩 wrote:說著說著,'內線是...(恕刪) 一速各錶的狀況只有在快車道時會發生超車道是用來超越不到速限的車不是讓人在超車道比誰比較快的前面有貼過人家超車道狀況前車在超車時人家還不是乖乖跟在後面台灣一堆對自己最高速限沒信心的也是開在"最高速限道"看到測速照相時還要自己SOLO一下衝擊波呢
8924132 wrote:超車道是用來超越不到速限的車 我一開始就說內線是允許最高限速行駛了你說的一速各錶也是政府允許的目前法規就是這樣,對我說也沒用你說的也許是理想值,我說的目前法規實在是很懶得針對你回的文吐槽
8924132 wrote:能用最高速限行駛只不過是是"幻覺"而已 我是遇到鬼打牆還是指鹿為馬人??法規,「.....,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已經給請況下了個前提「車輛是在最高限速」閣下一定要整樓拿那個統計圖在那邊讓我想笑還是無奈這圖就不是法規所設定的「前提」衝擊波理論也是法規,「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衝擊波就不是「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者」所「致」還在那邊引用拜託
giobling wrote:我是遇到鬼打牆還是...(恕刪) 拿統計圖是怕您看不到真相迷失在自己的鬼擋牆裡"法律"說應為超車道"命令"說不用超車也能最高速限行駛您看這要"修法"都不用立法院了呢所以,您要用哪條開罰不到最高速限"超車"者?------中央標準法第 5 條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第 6 條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人民的權利及義務只有"法律"能規定喔速限是種"義務"只能無條件遵守不能說成是"權利"喔
8924132 wrote:"法律"說應為超車道"命令"說不用超車也能最高速限行駛您看這要"修法"都不用立法院了呢 "法律"說應為超車道"命令"說不用超車也能最高速限行駛而命令不得違背法律這不就是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就是一直在超車這不就是更明顯否定超速車行使權利了嗎??講白一點反對的人就是想飆車啦8924132 wrote:中央標準法第 5 條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引用這個更不知想表達甚麼閣下難道是想表示??只要不合己意就是事關林北權利、義務就是要立法院決定好吧那趕快https://join.gov.tw/測試一下自己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