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內側超車道,建立[路權]觀念很重要!

8924132 wrote:
所以,最高速限的遇到不到最高速限超車的
會不會有衝擊波?

再搭閣下論點
所以
反過來說!!!
如果要最高速限的車一直待在更常有不到最高速的中間車道
不是更是常見衝擊波??
還是閣下是覺得
「反正不要影響林北的內側車道就好在其他車道有衝擊波不關林北的事」
??

不知道我有沒有說中閣下心態呢??
呵呵
giobling wrote:
再搭閣下論點所以反...(恕刪)

會讓人用不到最高速限超車的原因
是因為有人喜歡超空氣
放著中線空空的
讓慢車進來喔


小弟前面就說過唇亡齒寒的故事了
您都沒在聽?


由這張圖來看
密度越高,車速越慢


越多人跟著您用超車道
您就開得越慢

老實說,小弟也不知道人家跟咱辯的心態是啥

源自對塞車的熱愛?

Yang咩 wrote:
全世界都是這麼做,...(恕刪)


道路本來就是快速運輸用的,喜歡慢慢來就走路,不然就滾去路邊。
覺得太快會緊張就不要開車,台灣就是太多自私三寶只想到自己才容易塞車。
ht8809102 wrote:
道路本來就是快速運...(恕刪)

說著說著,"內線是我的飆車道"人就來了
你說的快速運輸,不是快速超速哦!
閣下閱讀能力是否不好?
Yang咩 wrote:
說著說著,'內線是...(恕刪)

一速各錶的狀況
只有在快車道時會發生

超車道是用來超越不到速限的車
不是讓人在超車道比誰比較快的
前面有貼過人家超車道狀況
前車在超車時
人家還不是乖乖跟在後面

台灣一堆對自己最高速限沒信心的
也是開在"最高速限道"
看到測速照相時
還要自己SOLO一下衝擊波呢
8924132 wrote:
超車道是用來超越不到速限的車

我一開始就說內線是允許最高限速行駛了
你說的一速各錶也是政府允許的
目前法規就是這樣,對我說也沒用

你說的也許是理想值,我說的目前法規
實在是很懶得針對你回的文吐槽
Yang咩 wrote:
我一開始就說內線是...(恕刪)

小弟也只是說說結果如何
超車道+快車道是海陸雙拼道
還是畫虎類犬道?


能用最高速限行駛
只不過是是"幻覺"而已

單純的快車道都比這種四不像來的好
8924132 wrote:
能用最高速限行駛
只不過是是"幻覺"而已


我是遇到鬼打牆還是指鹿為馬人??
法規,「.....,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已經給請況下了個前提「車輛是在最高限速」
閣下一定要整樓拿那個統計圖在那邊讓我想笑還是無奈
這圖就不是法規所設定的「前提」

衝擊波理論也是
法規,「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
衝擊波就不是「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者」所「致」
還在那邊引用

拜託
giobling wrote:
我是遇到鬼打牆還是...(恕刪)

拿統計圖是怕您看不到真相
迷失在自己的鬼擋牆裡

"法律"說為超車道
"命令"說不用超車也能最高速限行駛
您看這要"修法"都不用立法院了呢

所以,您要用哪條開罰不到最高速限"超車"者?


------
中央標準法

第 5 條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第 6 條
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人民的權利及義務
只有"法律"能規定喔

速限是種"義務"只能無條件遵守
不能說成是"權利"喔
8924132 wrote:
"法律"說應為超車道
"命令"說不用超車也能最高速限行駛
您看這要"修法"都不用立法院了呢

"法律"說應為超車道
"命令"說不用超車也能最高速限行駛
而命令不得違背法律
這不就是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就是一直在超車
這不就是更明顯否定超速車行使權利了嗎??
講白一點反對的人就是想飆車啦




8924132 wrote:
中央標準法
第 5 條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引用這個更不知想表達甚麼
閣下難道是想表示??
只要不合己意
就是事關林北權利、義務
就是要立法院決定
好吧
那趕快
https://join.gov.tw/
測試一下自己的權利、義務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