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知道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的 用途 跟 使用時機 嗎 ??

herblee wrote:
超車 是高速公路上解決壅塞的方法 ! 超過去就不塞了!...(恕刪)


真的
每次超過擋路的路隊長後
就可以享受一小段
前面都沒車的高速公路
很多人一直在執著於法規的解讀,真的佔用最內側超車道這麼重要,你們一定要佔著不放?
在另一樓我就跟劉老兄說過多少次了,他就是看不懂,所以我還是無視他比較快點
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98條第四款已經說明的很明確,目的就是請用路人互相禮讓
herblee大的文章也是多次在各板出現了,包括壅塞的來由都已有多次詳細的說明
但大家都知道的,總是有人以自已為中心,禮跟理不分,回文口氣好像打從出生從來沒刷過牙
自己已經淪為笑談還依舊故我
所以我選擇永久無視某些低俗講不聽的人,在此不再對該老兄作任何回應
在此類文章裡,完全印證了某句諺語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https://www.1968services.tw/FaqFreeway/Details/58
1.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如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時,將加重處罰。(罰六千至一萬二)
2.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佔據超車道與中間車道並行導致堵塞超車道行車就已符合第一條開罰
這時候還需討論第二條嗎?
各位務必瞭解何謂致堵塞超車道行車時
是導致超車道堵塞就開罰
不是導致高速公路堵塞才開罰
axr6902421 wrote:
簡單的說就是路隊隊長...(恕刪)


大大形容的好寫實傳神~~

所以其實開久了就會發現最外側車道最空,很多時候都直接用最外側超車。

最明顯的就是國1南下一過泰山收費上坡段(同五楊高上坡段),會瞬間每臺都降到80左右。
估計很多駕駛踩踏深度不變,車子掉速。
這很明顯就是要烏龜車不要當路隊長啊

chienchenghung wrote:
三、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三、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意思就是你有種一直開在內側車道的話,就給我開速限~速限+10之間
但如果後方有車逼近,就造成堵塞行車要件,如果中外線有空間,你就得滾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
如果你不是車陣中第一台車(所謂交通壅塞),開在內線的話可以不用回中外線
但如果你是車陣中第一台車(死路隊長)(對你來說交通根本不壅塞,是你造成別人壅塞),那你就得滾,要馬加速


一切都與超速無關,就只有三寶烏龜車自卑心作祟而已
看海成花 wrote:
這樣也交通不順阿!怎...(恕刪)


說國外怎樣怎樣的,有想過台灣也適用嗎?怎麼就沒人想過台灣常塞車是因為地小人多車多造成的?
chienchenghung wrote:
先看相關條文 .高速...(恕刪)


超車用,超車完畢儘速離開.就像毛坑一樣,不要佔著毛坑不拉屎~~
KINCON wrote:
從這二則新聞,我的認知是用最高速限佔用內車道.

不違法!
不違法!
不違法!



其實
法規都有了 .
罰則也有了 .
但是執法單位卻沒有落實執行 !!
久而久之 .
就變成 "不違法" 了 !!

KINCON wrote:
只是用勸導方法勸導

不要佔用內車道!
不要佔用內車道!
不要佔用內車道!

簡單來說,就是和先前捷運電梯一樣,鼔勵站右側, 但不站,,,, 你咬我啊...


這才是可笑的地方 !!
罰責都已經擺在那邊了 .
竟然還一直強調用 "勸導的方式" 宣導不要佔用內車道(超車道) ??
根本就是在緣木求魚 !!
再說白一點的就是執法單位不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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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就是高速公路內側車道(超車道)目前的現實狀況 !!

道德勸導有用的話 ?!
為何到目前為止佔用內側車道(超車道)依然屢見不鮮 ??
而這時候就需要罰則來糾正了 .
但是罰則擺在那邊了卻又不去用 ??
等同變相鼓勵合法佔用內側車道(超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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