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必看!男子紅線違停民眾檢舉,一天一罰連接12張罰單

狼0223 wrote:
崩潰了台中劉某的自小..但不服怎可幾乎一天一張罰單,

向台中地院提出申訴.(恕刪)


申訴會浪費很多行政成本

從基層承辦人到單位一級主管
都會因此案 耗費大量時間
基本上為了7200申訴的人
是故意找警察麻煩 讓他們以後不敢開單
cust123456789 wrote:
申訴會浪費很多行政成...(恕刪)


原來是這樣子

想說5月發生的事

怎麼9月底才爆出來
這種傢伙還有臉申訴?
有沒有駕照?
紅線停車是合法的?
還要警察通知違規人去移車?
自己不會主動移?或不要違規?
被抓包才藉口一堆!
台灣司法迫害!這不是人待的地方!強烈建議趕快離開台灣!
為什麼是600.不都是900.
併排2400
阿呆徐 wrote:
大里完全讓人有種沒政府狀態...(恕刪)

真的,不是只有某一段時間,而是從以前到現在數十年如一日的亂。
霧峰分局長不知換過幾個,各派出所的所長,也不知換過幾個了,為什麼會始終如一的亂?
始終如一的無政府?
個人猜想也許是「始終如一」的爛民代介入吧,不然我不相信這麼多任的分局長、所長沒人想管。
罰的好
這樣還太少了

另外應處以申訴不成者額外償金
以償付國家付出成本

可以選擇申訴
但申訴不成也應付出代價
比較好奇的是被罰這麼多天還是要停同一個地方也是蠻堅持的...
停紅線敢停12天也真的是心臟夠大顆
更何況旁邊就是停車場想省錢結果花一筆大的
看了只有爽
Vincent616 wrote:
憲法604號解釋交通違規2小時就可連續處罰

所以他不服一天一張罰單, 可以改成一天三張嗎?...(恕刪)


請問前輩們,每2小時可連續處罰這是OK的嗎?
如果可以,有沒有人是2小時檢舉一次,每次都成功的案例分享
與人有恩怨,想要故意弄別人的人可以參考 (2小時一張,7天共84張,合法報復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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