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恐怖車禍波及女童喪命的路權討論

a515yy wrote:
超速行車影像曝光 蘆(恕刪)


我開車絕不會在無號誌路口穿越四線道左轉~
會先順車道右轉在前方選怎可迴轉的地方迴轉~
無號誌四線道路口直接穿越根本是不安全的方式
特斯拉 主要幹道

頂多一 二成責任而已

銀色車支幹線 要負最大責任
阿插花一下,四輪這樣開也不會讓路權消失。結果一堆人拼命嘴大型重機危險....。

世界上有哪個交通工具是0死亡率的告訴我?練走路都會被撞死...。

路權跟違反交通規則是兩件事啊。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車速只影響車禍的嚴重程度

車速快,只要路權不被侵犯,根本不會車禍;除非自己手殘失控,那另當別論.

車速慢,路權被侵犯,照樣會發生事故.
(恕刪)


別胡扯了

前幾年的BMW業務帶客人試駕,平面道路開到100多嚴重超速,攔腰撞上左轉TOYOTA,造成1死5傷

當時一堆人在吵轉彎的T沒有禮讓直行的BMW

最後檢察官認定主肇責在嚴重超速這裡

肇責的歸咎是很多面相的,不是你單純考駕照時的路權來判定

你嚴重超速就觸犯公共危險罪了,處於已違法的狀態,毫無路權可言

你可別說違法歸違法,我還是有路權這種言論嘿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另一個問題就是,台灣的超速肇責是固定的,就只有超速或是未超速。這個案子中,主幹線超速肇責是30%,你開時速51是30%,時速100也是30%,根本無法反應真正的肇責。
說真的啦,慢慢開,不要超速,不至於說沒事,至少會「少出事」!!!
特斯拉的速度降下來,事情都沒了。

銀色車也是倒楣,開的也算是夠慢了,
那個地方是一個弧形彎道,要看遠也是有困難的。
如果看到特斯拉還敢出來,算他勇。

最令人難過的是小妹妹與她的家人,
願她安息!
車速放慢不難,但願意做到的不多
台灣駕駛都之道"速限",卻沒有守法觀念,開車自以為是觀念下,每每肇事後第一時間就是想辦法推卸責任,加上法官們總是接受肇事車主的說詞,全部加起來就是"人人不守法"
個人認為那台銀色車是絕對要負最大責任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經常遇到

類似銀色車那種狀況,要轉出來到對向車道

就不怕死的車頭一直往前嚕,一副要大家讓你


這種狀況最常看到就是==>小黃、老人開車、有錢人開車

今天蘆洲那種CASE剛好就是遇到了

加上有錢人飆車(別跟我說那不算飆,那種道路又不是四線道開那種速度.....),

導致無辜害死一個小女孩

如果那台銀車不要一直往前嚕

最多就是看到黑車超速開過


因為小孩跟家人在分隔島那邊其實已經是要停下來打算讓黑車先過(因為黑車開那麼快當然先讓)

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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