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車速只影響車禍的嚴重程度車速快,只要路權不被侵犯,根本不會車禍;除非自己手殘失控,那另當別論.車速慢,路權被侵犯,照樣會發生事故.(恕刪) 別胡扯了前幾年的BMW業務帶客人試駕,平面道路開到100多嚴重超速,攔腰撞上左轉TOYOTA,造成1死5傷當時一堆人在吵轉彎的T沒有禮讓直行的BMW最後檢察官認定主肇責在嚴重超速這裡肇責的歸咎是很多面相的,不是你單純考駕照時的路權來判定你嚴重超速就觸犯公共危險罪了,處於已違法的狀態,毫無路權可言你可別說違法歸違法,我還是有路權這種言論嘿
個人認為那台銀色車是絕對要負最大責任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經常遇到類似銀色車那種狀況,要轉出來到對向車道就不怕死的車頭一直往前嚕,一副要大家讓你這種狀況最常看到就是==>小黃、老人開車、有錢人開車今天蘆洲那種CASE剛好就是遇到了加上有錢人飆車(別跟我說那不算飆,那種道路又不是四線道開那種速度.....),導致無辜害死一個小女孩如果那台銀車不要一直往前嚕最多就是看到黑車超速開過因為小孩跟家人在分隔島那邊其實已經是要停下來打算讓黑車先過(因為黑車開那麼快當然先讓)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