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佔用內線,但我不讓

雖然沒車佔內線不可取,但樓主並沒有錯.
飆仔只會拿內車道是超車道來講,卻忘記國道速限是110km/h.
一個違規的人叫一個沒違規的人讓他,這合理嗎.
警察都不敢說那些人有錯了,輪得到飆仔說.
真會要內線最高速行駛的人讓的都嘛是整路超速的,哪真的只是要超車,
沒車你幹嘛霸著內線??? 人家閃你燈不滾卻見笑轉生氣,沒有觀念還開什麼車? 要這樣認證自己也是三寶之一? 太可笑了
sincostan
內車道是超車道 不是超速道
水庫工作魚
法盲喔鍵盤警察
6HANDJOB9 wrote:
大約開到淩晨3點的時後

前後一遍漆黑

全無車輛



前後無車,你根本就應該開在右2側車道。
劉奕兒612
法盲拜託去查交通部高公局的解釋 不要在這邊丟人現眼[幫不了你]
BigMac4Diet
你自己丟人現眼吧?不是說"法條"嗎?現在又改口變成高公局的"解釋"?連法律用詞都搞不懂,還有臉叫別人法盲?幫你自己吧,眼睛洗一洗,條文看清楚。
國道內線是超車道

不論你時速150佔內線內線.後方有車就是得讓.....習慣開內線就得一直注意後方車況

你怎知是他他老婆急生產.....還是有人抓猴......萬一是黑道追殺呢?

凡事做有理的事.才不致招惹是非....退一步海闊天空
simonni
不讓道!誰奈何的了我?撞上來嗎?有種撞看看?
二代業務
難怪現在車禍居高不下.認知上有差異.....那就發生時多點擔待了!
釣出一堆不懂法規的超魔
看來都是他版的陌生帳號
超車道不是超速道
不讓完全沒問題
但凌晨3點四下無車
行駛內線很危險
你不會知道有掉落物或無燈事故車橫在車道上
內線就危險了

6HANDJOB9 wrote:
9月中旬吧!淩晨南下(恕刪)
免責聲明: 以上言論為玩笑話,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當你開到180 的時候
後面的車輛開了200
但一直閃燈要你讓

你也該讓?

台灣真的很多人不懂交通法規
自成一個派系的積非成是

拿著一知半解的法令,加上自己個人的好惡
就可以變成了主流意見
但沒有人在意法律怎麼規定的

如果有個人會因為你開在高速公路的前面不讓你
而本身嚴重超速,然後還要撞你或者做出危險的舉動
那麼表示他根本就不在乎法律的規定
他也不是在主張自己的權利,而只是主觀的不爽,這種人
具備反社會人格,不管你在哪個線道,即便是在外線
他也可能要你讓他。用閃燈的方式逼迫讓道,一樣是違規
然後大家對其他都不在乎,只在乎前方的車有沒有讓??

然後大家還會說你是在占用內線,但這些人卻從來舉不出任何一個
在高速公路開到時速110公里以上被主管機歡或法院認定占用內線的案例
但卻都會曲解法令的用自己的認知說你是占用內線。

台灣人最糟糕的就是對法令一知半解,然後自己解釋法令
再把錯誤的解釋拿來當作自己的權利!!

小客車時速到達最高速限就是可以行駛在內側車道,
如果你透過各種方式可以知道你的實際速度已經達到最高速限
那麼在法律上就是可以合法行駛內線車道

法律處罰占用車道堵塞車流,並不是僅僅在保障她後面那輛車的權利
後車也沒有權利要求行駛任何請求權,也沒有任何可以主張前車堵住你
所以你可以阻卻違法的撞她傷害他,
但多數人無法區行政法規的規範目的,跟你是否可以依此主張任何權利。

所謂的速限就是說,超過這個速率都是違規,你並沒有要求人家
法律沒有保障你違規的權利,如果你認為有,歡迎拿出來討論。
內線為超車道,那是指你沒有開道速限但還是可以使用超車道來去超越
中線車倒更慢的車,當你到達速限的時候,在我國法律上你如果是小客車
就是可以行駛在內線車道。

如果我們做事情不是從法律出發,那你認為地跟我認為誰比較有道理?
是你? 還是我? 別拿國外法律來說,因為你是在中華民國開車,
要拿國外法律來說嘴,那要找哪一國來支持你??
劉奕兒612
超車是超中線車 不是叫前車讓道 沒有盲點
simonni
老子車速合法,有本事檢舉我?
你是合法的,超過最高限速就會能合理占住內側
choun.vincent
喔是喔 真是落後國家 在老美 你開個半mile在超車道 警察跟著你直接請吃罰單~[大笑]
定速118KM/Hr 開在高速公路內線車道,樓主並無違規。
超車道又不是超速飆車道,屁孩找死想超速狂飆就要自己會閃車啊,還要會注意不要被警察拍到或是攔下喔。
Allison Wu wrote:
歹年冬、厚哮狼,樓主(恕刪)


其實建議大家車子後方都裝行車記錄器,讓這些自認把內線當作德國無限高速公路"飆車道"的飆仔,一次嚴重"逼車"事實成立,他們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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