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lai13 wrote:
我就是看不灌有人超速...(恕刪)
您可以舉證檢舉!
不過,有一點必須告訴您:
國道警察使用的測速儀器是經過國家標準認證的,
您的儀器測出來的速度,是無法讓國道警察採認的!
這點我有經驗,
多年前我曾經在下班時在國道三號被雷射槍「誤擊」
下班車多我110上下跟著車流保持距離順順開也沒在超車,
卻被警察追上來說我沒停,
因為他攔我時我壓根沒想到是我!!
那天剛好新買的GPS有紀錄旅程的功能,
於是我就說我要播放給警察看證明我沒超速,
警察就是告訴我他們的遺棄經過國家認證沒問題,
我的儀器沒有經過國家認證無法作為沒超速的證據~~
最後也只好乖乖認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