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ahe wrote:
守法的人民並沒有長期被惡法騷擾,因為禁行機車並不是惡法。
機車無端地被全面限縮路權 汽車卻專屬道路一條開過一條
這種情況還看不到還說不是惡法
全台睜眼說瞎話的人還真不少
ahph_gmail wrote:
僅為了少數的汽車族的...(恕刪)
RMFISH2 wrote:
台灣幾千幾萬條的路本來就是慢慢修正而來
FUR4ANKU wrote:
那就既然你這麼反對機...(恕刪)

makenaide wrote:
對啊,既然汽機車一起...(恕刪)
米咖 wrote:
沒想到老師這麼挺機車族群, 1500萬機車族群理應得到現有汽車路權!
老師您說話很多人在聽喔


chiayingcool wrote:
建議下面連結的文章看...(恕刪)
小海≧▽≦ wrote:
當看到有人挑我毛病說我直接跨越三車道的時候
我真不知道你們看到這種是做何感想?

ahph_gmail wrote:
機車無端地被全面限縮...(恕刪)
bulahe wrote:
那為什麼,18歲以下禁止買菸??禁止16歲以下的青少年有親密行為??為什麼20歲才能投票??
這些人無端被限縮權利,你要不要去爭取一下???
很多時候法律只能以禁止來保護。不懂嗎??
chiayingcool wrote:
配討措施很完備了?
不會是指機車待轉格吧
兲兲想你 wrote:
其實我滿贊成提高機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