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henk wrote:我主觀認為內線超車即使時速150也不會被拍照取締!!因為並排取締超速會有爭議!...(恕刪) 建議您上高速公路試試 (記得要在有照相機的地方試),看看您的主觀和客觀的相容性如何
frogghoul wrote:另一篇被大貨車閃燈,發文者也被砲轟的很慘,照限速跑會被砲轟,疑似超速的大卡車反而一推人在護航,我覺得乾脆公投高速公路沒有最高限速好了!難道要像影片中的BMW這樣駕駛才是對的?https://youtu.be/ieAzF5DFdWE 當然嚕 一定是左前那台黑車是烏龜車!!沒觀念 又自私沒道德害BMW必須這樣開~ BMW是正確駕駛 觀念沒問題!!公投是一定要的 我一定投贊成我真想看看會變成怎麼樣一個世界真想看看台灣的無限高速公路是不是可以跟網友口中講的一樣理想
我內線超車才不管時速耶!!你們還控制再119內耶??吃飽撐著嗎??我是還沒收到罰單拉!!要是收到我會對一下行車紀錄後,超速的話就乖乖繳費!!才不會上來取暖與被炮!!哈ivanos wrote:建議您上高速公路試試...(恕刪)
不要再無限上綱超車道的定義了,內車道超車是超右邊車不是前方車今天中線都用90在開,我用110在內線長時間超車"佔用"內車道,請問怎麼了就算後面130, 150都不用讓不過當中線一有安全距離就請乖乖回中線台灣這種人最多了,超完車流不回中線,用最高限速霸佔超車道Bigshow_ciou wrote:超車道就是超車用,...(恕刪)
崇洋媚外 wrote:別人怎樣我不知道,...(恕刪) 唉..這就好像聽到"我年紀不小了,我上大眾運輸工具就坐博愛座,就算遇到比我年紀大或更需要的人我也絕不讓位,其他人要坐自己想辦法"一樣,令人對台灣的教育與常識程度感到失望.
這先前有吵過的話題了。 國道警察回答110是最高速限。如果超不了右側車道就退回中間車道。兩線車道並行時內線要高於外線若內線當路隊長而不算低速那內線就是開佔用抄車道 只能講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要開單什麼理由都有。 我被追 攔下時 國道警察有讓我玩那把雷射槍。他跟我說120內通常會放走但你很不幸 122km/.
茉莉奶茶 wrote:前幾天中午 收到了...(恕刪) 速限110,超過就是違規,但不是很嚴重的事情。但低於110在內車道也是違規,所以其實很尷尬地在法律邊緣。少占用才是對的。你開126,跟在內車道沒有關係,是另外的違規。但說實話也不是太快,也沒有蛇行,以罰則來看屬於輕度違規,只是要乖乖繳錢。但開內車道本來就相對危險,如果想行車,開在中外線比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