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打右轉燈? 機車都不管你的方向燈,都喜歡從你右邊鑽?不從左鑽?

真理之手 wrote:
給你一個路走然後再封...(恕刪)

不管封什麼路,連古早人都知道前方車有右轉燈閃,後方車要注意行車,偏偏就是愛開寧次模式,撞上去再來哀哀叫,靠一整個詐騙集團。

badboype wrote:
不管封什麼路,連古早...(恕刪)

自己不開上機慢車優先道 準備右轉

你然後撞上機慢車優先道的車子再來怪別人

愛亂鑽

靠右很難嗎

左邊不讓出來 又不靠右

這是路霸心態嗎
真理之手 wrote:
自己不開上機慢車優先...(恕刪)

等一下會死喔~
連禮讓都不懂,教育失敗啊~
請看這兒

小弟只是提供連結資訊,那些內容不是我寫的。
建議可以再早些打方向燈。另外,從所提供的圖示看起來,個人覺得轉彎很容易呀!應該也很難開到機車道去才對。若真的有困難,應該真的是車多壅擠,用路人彼此就多點耐心囉!
Oops!
不但從你的右邊硬鑽過去,還會回頭瞪你!
從100公尺前就打方向燈了啊!
sec5417 wrote:
提前打燈

在許可的情況下慢慢向右靠

讓右側的距離無法行駛機車

大部的的機車就會從你的左側直行了


但當然還是有少數沒有禮貌的人就是不肯讓

也只能讓他直行了

畢竟人家是直行車=.=


我也遇過一種人

我的車頭已經入彎了

卻硬要從我右側繞過車頭直行的機車

還好當時剎車來得及…

althewind wrote:
政府也很奇怪,
明明就是慢車道,
硬要弄成機慢車優先道,
讓不少用路人都搞不清楚狀況,
簡直是莫名其妙,
多了幾個字是有比較威嗎???

慢車道汽車可走,機慢車優先道汽車只能在右轉或停車才能使用

其實應該廢除優先道,一律改慢車道就好,畢竟慢車道汽車路權是大於機車
WuBeta wrote:
之前討論過舊金山的方式
..
先靠邊到機慢車道再轉比較好轉...(恕刪)

因為這樣 左邊才能先開出空間 來讓 後車超...

左邊 開出空間 給人家超了,

那 會再考慮從右邊超 的 意願, 也就自然會降低.

車流大時, 要消化右邊的車子 也要久一點,

因為要換到左邊去, 也會被在他內側的車擋著, 沒辦法馬上變過去..

.展哥. wrote:


慢車道汽車可走,機慢車優先道汽車只能在右轉或停車才能使用

其實應該廢除優先道,一律改慢車道就好,畢竟慢車道汽車路權是大於機車
慢車道汽車可走,機...(恕刪)


有些同理心都不是問題,沒有同理心,怎麼分都計較。

這麼看分流吧,多數時候各走各的,機車機動性高,汽車傷害力大,若各不相讓,嚴重事故肯定更高。

所以汽車盡量往左方/線靠,把右方/線讓出來,讓機車/自行車/行人走,當然,機車也可選在中間,成為前後車,只要不蛇行。

會交匯,通常也是右轉。

汽車就以借道心態,提早進慢車道,打黃燈,慢慢關門,我都關到貼人行道,後面機車接近就直接往左走。

機車遠遠看到打燈關門,就往左偏一下就過了,借人家用一下最右方,也沒傷害。

機車優先道,汽車少用,讓機動性高的機車走,偶爾交會,互相一下就好。

在雙北,我用慢慢關門,硬搶的也不多了。

大家互相一下吧。
1. 由於是機"慢"車,所以必須靠右行駛。但由於是機慢車,所以目前以汽車行駛方式作為主要規劃準則的道路,大部份路段並不會規劃機車專用道,所以當機慢車和你的車輛平行的時候,他們擁有路權,你必須是在他們的前方或後方,做關門(佔右方車道)動作,才能再右轉。當你佔住右方車道,除非他們追撞你,那則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從台65高架下來,按理除非匝道有多時段號誌提供下橋車右轉,否則下匝道應以匯入平面車道後,在下一個路口再靠右右轉,這樣駕駛才安全。
圖中右側迴轉入狹窄巷道的問題,我認為那是不良的道路設計,應該請交通局規劃改善,這種路口交會方式並不適合汽車行駛。其實在實際上的很多道路規劃和號誌設計都很有問題,但是你會去和政府打關司嗎?只能督促他們改善,我們之所以有民意代表,就是需要他們為民喉舌,替我們做這些奔走和會勘改善。
至於第二點,本來超車就是要偏向內側超車才是正確動作,很多騎士要和右轉車pk速度作右側超車,我們車輛要用自己的技術,讓後方騎士最多只能親吻我們車子的屁股,而不能擠入我們的車側,這樣在事故裁決上才不會佔下風。
什麼?你說你開車不會佔據前方卡位?如果連這一點技巧都不會,你還是不要出來開車了,光機車擠都把你給擠扁了,還開什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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