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無糖綠茶 wrote:
我於2/5號早上7點40分在離家不到五百公尺的地方出車禍...事故發生是這樣的...我早上開車要先回家載我哥然後再開車到工地上班的途中..一台老賓士在我前面以時速不到30公里的速度慢慢的開著車,然後很湊巧的她跟我要行進的方向是一樣的,在第一個右轉彎時,她沒打方向燈就要右轉,我覺得這樣子不行...所以在跟著右轉以後我準備超車過去,結果我已經在她的駕駛座車門旁邊時,她突然又要不打方向燈馬上要左轉,我當下方向盤有往左小偏一下,可是接下來車子就失控的急速往右先衝撞右邊空地圍起來的石柱,再往左去擦撞到一戶民宅家的圍牆再往前衝撞三根石柱才停下來,在安全氣囊爆開車子停止後,我下車回頭看,那台老賓士沒停車就直接離開了,於是我馬上報警,警察來了以後問我那台賓士車號,我說我不知道,不過我行車記錄器有錄到,警察拍完照片,測量完以後就先回派出所備份我記錄器的影片,我等了一個半小時拖吊車才來,等拖到車廠弄好以後,去派出所已經下午一點了,警察有把我的行車記錄器放給我看,可是沒有開聲音,當天因為車禍後頭暈暈跟冷過頭身體都快失溫,所以一開始是跟警察說我是閃避才自撞,隔天我先去醫院開診斷證明拿去派出所,回家後把影片放到電腦上看才越看越奇怪,我才剛跟著右轉後準備超車,車速不到40公里,怎麼可能會失控到撞右又撞左..後來把行車記錄器聲音放到最大後有聽到我超過她車時碰撞的聲音,然後她按了我一聲喇叭...想請問一下各位我現在是要直接跟承辦員警說對方有撞到我的車,然後要提告對方肇事逃逸跟過失傷害嗎?這次車禍雙方都有錯,只是她沒停車關心真的很冷血,按了喇叭就表示她一定有看到我失控撞的亂七八糟的,但是她選擇直接離開....無奈...
當天因為車禍後頭暈暈跟冷過頭身體都快失溫,所以一開始是跟警察說我是閃避才自撞
當天因為車禍後頭暈暈跟冷過頭身體都快失溫,所以一開始是跟警察說我是閃避才自撞
當天因為車禍後頭暈暈跟冷過頭身體都快失溫,所以一開始是跟警察說我是閃避才自撞
了不起~~~
我個人覺得通常第一次筆錄時,才是事實
奉勸各位看官, 如果是那位賓士車主一定要停下來處理否則在"有可能"有責任(既使只有一丁點)的情形下都有可能被依肇事逃逸提起公訴就算對方不提! 就算路人報警一樣公訴, 無法撤告而且是刑事官司!!!!!
回到本題
樓主可以告, 如果確認有碰撞而且能證明對方明知有事故還是走掉大概也告的成,
小弟不付責任推想, 到時大概對方會(1)緩刑, 頂多(2)如果前科不良可能判很短的刑起然後改科罰金繳一些給國庫; 然後可能違規左轉吃罰單, (3)如果對方有修車, 大部分前大概要你出, 你的修車費....再說吧, 搞不好你可以拿個20%
也建議認識賓士車主的人, 通知賓士車主趕快也去醫院驗個傷什麼的趕快提告, 然後車損的部分請中華賓士估一估, 反正禮尚往來嘛! 千萬不要失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