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ly920925 wrote:
不當害群之馬
盡可...(恕刪)

是不是優良駕駛不是在你怎麼認為,
每人都真以為自己有資格當裁判嗎?
yan49516 wrote:
是不是優良駕駛不是...(恕刪)

這邊好幾個都自以為是立法者 自以為是法官啊

yan49516 wrote:
是不是優良駕駛不是在你怎麼認為...(恕刪)

刑法裡面有千千百百條,我們要做的是儘量不去犯,
而不是犯了之後(而且還是故意連續犯)再來說我是不是好人不是在你怎麼認為。
高速公路內側為超車道,請勿佔用」這個是整條高速公路都在強力宣導的事實,也沒什麼好爭。

knift wrote:
「高速公路內側為超車道,請勿佔用」這個是整條高速公路都在強力宣導的事實,也沒什麼好爭。

政府高速公路宣導法規事項多的很,你都遵守了嗎?
別只拿這一項規定出來比較,就自認自己比別人優良。
yan49516 wrote:
是不是優良駕駛


拾獲 正牌烏龜 一枚 請認領!


吾處於中線.. 提高速度.. 正要進入內側中

///內側烏龜車(此畫面)鐵灰色車輛位居於 內側首位~///
...............................................................................................







為方便傳檔..以上圖檔均至少縮減50%
...............................................................................................

大家都超越他了 鐵灰色車輛..仍執意長時間持內側行駛

不論您持速多少 可安全駛離內側時 請儘速離開! 謝謝~


PS: 因我按您喇叭 所以貼上來(證明我沒 隨意按喇叭)


yan49516 wrote:
政府高速公路宣導法規事項多的很,你都遵守了嗎?
別只拿這一項規定出來比較,就自認自己比別人優良。...(恕刪)

我儘量遵守,除了沒車時超速一下,也沒刻意一定要去違什麼規,這樣子有回答到你嗎?
我開車習慣除了違不違規是我關心的重點之外,我也關心會不會影響別人,當然是比一些刻意違規又妨礙別人的爛駕駛強多了。
knift wrote:
我儘量遵守,除了沒車時超速一下,也沒刻意一定要去違什麼規,這樣子有回答到你嗎?
我開車習慣除了違不違規是我關心的重點之外,我也關心會不會影響別人,當然是比一些刻意違規又妨礙別人的爛駕駛強多了。
...(恕刪)


是的,您說的沒錯,這『會不會影響別人』 , 不就是 "路權", 其實路權就寫在法規當中,都是必須遵守的
路權本來就是一種相對的權利VS義務關係。
擁有路權的一方可以有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力。沒有路權的一方,就有義務尊重他人之路權並禮讓!
這不是只是道德問題, "路權"完全寫於法規當中

而且,超車後離開,同樣能在中線車道"最高速限" ,這樣, 超車道和中線都同時能"最高速限"
不離開? 車越來越多, 車距必然不足, 硬撐"最高速限"則違反高管規則6 !

反而, 在台灣法治觀念薄弱,都不是講守法不守法? 而是講人治? 永遠是罰了才守法? 不罰就可以不守法?
在台灣卻永遠是反過來解釋, 被誤解為"不管法規寫什麼"? 見到罰單才算數"??
法條是否成立, 不是取決於行政機關開始執法了或不執法 ?

以為最高速限行駛就能佔用,同樣權力和義務不分,也是沒有路權觀念 造成的
路權來自於法規
法規明文為 『速限』 , 而速限 是義務!只能無條件遵守! 不會產生權利,並非"路權"
誤以為最高速限行駛就能佔用 , 無論他的身份地位如何崇高? 這樣發言就是明顯錯誤
錯誤同樣是 權力 和 義務 兩者不分

這樣說也是時空混淆 , 前後時空不分
必須是 『行駛』之後才會產生 "速限" 問題
四個車輪都進入了內側車道, 才稱為「行駛於內側車道」
「行駛於內側車道」之後, 才發生 內側車道速限為多少的問題?
怎麼會時空倒置? 將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錯誤解釋為 『最高速限 ---→行駛於內側車道』
忘記這句中文是倒裝句
實際發生的時空次序卻是: 《行駛於內側車道》 先於 〈最高速限〉
"最高速限"如何能早於行駛????
沒有車道可行駛? 又要在那裏產生『最高速限』?
沒有路權?車不在內側車道上? 要如何跑出 〈最高速限〉???
沒有路權? 如何能侵入內側車道?
在中線車道最高速限行駛?能說成是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嗎 ?

yan49516 wrote:
政府高速公路宣導法規事項多的很,你都遵守了嗎?
別只拿這一項規定出來比較,就自認自己比別人優良。
...(恕刪)


您是在說政府去簽了"公約"? 自己卻沒有遵守的問題嗎?

我國交通法規的來源是 1968年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 , 我國簽署過, 承諾遵守該國際公約
大法官釋字第 329 號
憲法所稱之條約係指中華民國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所締結之國際書面協定,包括用條約或公約之名稱,或用協定等名稱而其內容直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或人民之權利義務且具有法律上效力者而言。
...............................................
依上述規定所締結之條約(公約),其位階同於法律
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 有上述相同條文 (本來就是抄過來的)

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 說的比國內交通法規更清楚 ,"路權"Right of way永遠說在最前面
"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所有簽約國, 對於超車Overtaking及車道配置Lane 都有共同遵守的規則
例如"Every driver shall keep to the edge of the carriageway appropriate to the direction of traffic"
(行車儘量靠邊 的原則)
ARTICLE 10
Position on the carriageway
3. Without prejudice to the provisions to the contrary of Article 7,paragraph 1, Article 11, paragraph 6, and to other provisions of this Convention to the contrary, every driver of a vehicle shall, to the extent permitted by circumstances, keep his vehicle near the edge of the carriageway appropriate to the direction of traffic. However, Contracting Parties or subdivisions thereof may lay down more precise rules concerning the position of goods vehicles on the carriageway.

在我國法規當中是有 "行車靠右"的規則
依據 中線車道路權
高管規則8-1-1 : 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內側/中線車道)超越前車。
(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 單向二車道(內側車道) ; 單向三車道(中線車道) )
要利用內/中車道 ? 依照規則,必須是 有一台外線前車, 超越前車才進入內/中車道, 不符條件是不能進來的 !
高管規則11-1 : 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標線、號誌指示,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應依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不可能使用外側車道『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或是 超車(二次變換車道+超越前車)
所以由中線變換車道時, 應依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為何變換車道? 是因為車距不足了,才進入內側車道超車(法律依據是高管規則6,8,11及處罰條例33)
處罰條例33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 ,超車擁有路權, 非超車喪失路權! 就已規定行車靠右, 超車才往左
但是不執法就能把法條變不見

問題在於 Right of way 路權 ,公約是簽了, 但實務上我國不採行 "路權" 這個公約中的『名詞』

居然把速限錯誤認定為車速 ?
才會形成法規雖然來自"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 解釋卻違反『車道使用規定』, 出現和法規完全不同的 "達到最高速就不離開" ?

這不是立法院的問題 , 是執法的問題
立法院的紀錄也有記載
本條例與該公約有關的法律名詞, 自應配合 !





Kelly920925 wrote:
拾獲 正牌烏龜 一枚...(恕刪)

他是龜頭,跟在後面的車是龜背,最後那台車是龜尾,沒照車後,不知你是那部分。
yan49516 wrote:
沒照車後,不知你是那部分。


我不會是龜隊隊員的

除非已全面車堵 我真不會長時間歸內側
(我原則: 若當路段/幾乎又已..有恢復正常車流趨勢時 我也會主動 駛離內側)
我以當龜車為恥 也不想被認為~我~是肉腳那隊的

吾若真歸內側(得更專心駕駛..對我駕駛負荷較大 所以我不長時間歸內側)
考量各車道用路狀況外
在後方車 老遠幾倍安全距離之外 我會盡力 安全駛離內側啦

您 很想看影片嗎? 我可以PO影片 一看便清楚啦

那是因為鐵灰龜隊長等...長時間以較慢車速歸內側..吾才進內側 按喇叭聲~

///我母親搭車時 要我開車專心 都不太敢與我聊天///

可能她看我 有時跟車近 腳底會發麻
小朋友不要學 以過近距離 跟車
我真有練過喔~ 我~有盡力且努力專心~隨時查看 各方路況動態



補..後方圖像

因紀錄影像 是被分段(每段為5:01);所以剪輯一分鐘會是這段影像



前方路堵塞
後方車輛 陸續變換車道中/中線車改走往外線

前方路堵塞
後方車 陸續變換車道中/內線車改走往中線

註: 後方紀錄器 不論我怎設定 顯示時間總是會比前方延遲緩慢很多分鐘
吾會再前去詢問紀錄器廠商 是否可將收錄聲音,以及將顯示時間設定好


鐵灰 長時間龜內側

yan49516 wrote:
是不是優良駕駛不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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