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汽車看到前面有機車停下來,大多會很不耐煩呢?

Adeee wrote:
我從來沒有說過:車子看到人都要讓,試問你哪篇看到我這麼寫了??


"有斑馬線行人應該走斑馬線。
100公尺以內如果沒有斑馬線,行人要從人行道或者路緣延伸處過馬路
至於駕駛只要看到行人在上述合法可以過馬路的路段過馬路,無論有沒有斑馬線
都應該讓行人優先通過"
^^^^^^^^^^^^^^^^^^^^^^^^^^^^^^^^^^^^^^^^^^^^^^^^^^^^^^^^^^^^^^^^
以上這是你寫的
我簡單整理一下

行人在100公尺以內沒有斑馬線的地方從人行道或者路緣延伸處過馬路
駕駛看到行人都應該讓行人優先通過

我應該沒有會錯意

而這與道安103條,134條都不符
因為在這種情況行人雖可合法穿越馬路,但車不需要讓,行人必須自己找機會快速穿越
並非行人只要可以合法穿越馬路,車就一定要讓
因為這是在強迫車子在路段中央減速
規定車子必須減速的只在路口

Adeee wrote:
我的照片都在這邊找...(恕刪)

看起來是跟英國沾到邊的國家,才有這種欄杆的設計
boy1234567890 wrote:
為什麼汽車看到前面有...(恕刪)


這機車駕駛觀念很差耶!!行車觀念完全不對壓..

直接就煞車也不管後面之不知道前面路況的

結果是讓別人違規過雙黃線或網狀線的

你前面你看的到有人..你後面只看的到你..

沒有警示給後方.都以為後方是神喔...

還有一個過路口了還在斑馬線前的路口停下來...

人家就要讓你摩托車先行了..你還擋住行人視線..

行車教育也不是這樣的吧!!

日本人行車很優良..但他也不會在沒有行人穿越線的車道上停下來給路人通過的..

真的超級是自以為的認為這樣禮讓是好的..孰不知害人違規了




ting012 wrote:
2019-03-28 20:17 by ting012
這機車駕駛觀念很差耶!!行車觀念完全不對壓..
直接就煞車也不管後面之不知道前面路況的
結果是讓別人違規過雙黃線或網狀線的
你前面你看的到有人..你後面只看的到你..
沒有警示給後方.都以為後方是神喔...
還有一個過路口了還在斑馬線前的路口停下來...
人家就要讓你摩托車先行了..你還擋住行人視線..
行車教育也不是這樣的吧!!
日本人行車很優良..但他也不會在沒有行人穿越線的車道上停下來給路人通過的..
真的超級是自以為的認為這樣禮讓是好的..孰不知害人違規了


那位媽媽和嬰兒及推車,算是在車道前?車道上?還是車道外? 還是車道邊?
車道剩餘寬度應該夠一輛轎車在不跨越雙黃線的情況下通過,
但是有幾位汽車駕駛有那個膽識在不跨越雙黃線的情況下,就貼著嬰兒車 刷刷刷的通過呢?

還是按喇叭 把行人和嬰兒小孩給逼回到機車後面?



Deoxyribose wrote:
"有斑馬線行人應該走斑馬線。
100公尺以內如果沒有斑馬線,行人要從人行道或者路緣延伸處過馬路
至於駕駛只要看到行人在上述合法可以過馬路的路段過馬路,無論有沒有斑馬線
都應該讓行人優先通過"
^^^^^^^^^^^^^^^^^^^^^^^^^^^^^^^^^^^^^^^^^^^^^^^^^^^^^^^^^^^^^^^^
以上這是你寫的
我簡單整理一下

行人在100公尺以內沒有斑馬線的地方從人行道或者路緣延伸處過馬路
駕駛看到行人都應該讓行人優先通過

我應該沒有會錯意

而這與道安103條,134條都不符
因為在這種情況行人雖可合法穿越馬路,但車不需要讓,行人必須自己找機會快速穿越
並非行人只要可以合法穿越馬路,車就一定要讓
因為這是在強迫車子在路段中央減速
規定車子必須減速的只在路口


你沒會錯意,但所謂人行道延伸或者路緣延伸,你卻沒搞懂:





有發現嗎?我們在講的汽車應該讓行人優先的路段是一樣的。

boy1234567890 wrote:
為什麼汽車看到前面...(恕刪)


其實樓主12356這幾個感覺太刻意,如果我是當時的行人,我在等著確認沒車可過確碰到一個第一台機車停下來要讓我過但是他後面還有個車或是機車行進車,我會覺得很怪~~~~~~如果是我的話,不管開車或騎機車,行人是往前行走中要過馬路我一定會停下來讓它(不管他違不違規),但是如果這種停在路邊要等沒車或車停讓他的,我並不會停(斑馬線上例外~~~~~有些車禍,開車的禮讓行人,結果行人先走但是沒注意到(有些人認為開車的停下來就安全了)開車左後方來了一台機車沒注留意開車不明原因減速停下來,而想超過它,這樣就撞上了。

打個比方好了,我有時開車在路上經過一個路口,我停在路口等待對向直線車先走確定沒車才要左轉,碰到一台對方直線而來的車輛卻停下來揮手示意要讓我先行,問題是角度問題,這種情況下我看不見對方機車道的騎士~~~通常這種的我並不會理會對方直線車(我知他是好意,但是我必需確認對方機車道沒車)如果萬一我左轉了,碰到綠燈直行路口又不減速的機車那是很麻煩的,路權不是我的何必呢?有些人很會自作多情,認為禮讓就是好事(或許他可能會覺得我已經要讓你先走了你還不走三寶一個),但是不知不覺反而阻礙交通的順暢。

以上發言純屬個人的想法,並非特別針對板主~~~~~如果有造成你的不快,請見諒,每個人都有自已的想法見解跟作法~~~

cinnamon coffee wrote:
看起來是跟英國沾到...(恕刪)


其實也不一定拉

法國


日本


瑞士


德國


基本上,欄杆不用高,他的用途其實是引導行人從安全的地方過馬路。
同時,也可以一定程度的保護行人被不長眼的駕駛撞傷。
轉角有一些欄杆
轉角有一些欄杆
轉角有一些欄杆


Adeee wrote:
其實也不一定拉法國...(恕刪)

這可糗了,你知道你貼的是兩種東西嗎?法國、德國、瑞士那一根一根的是同一種東西,那是阻車柱,不是欄杆,英文名字不一樣,用途也不一樣,是不一樣的東西啦!

這會google不到東西啦!

Adeee wrote:
你沒會錯意,但所謂人行道延伸或者路緣延伸,你卻沒搞懂:

你弄反了啦!路緣延伸應該是路口那個十字架,對角出去的那邊,也就是你說的道路邊線那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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