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般受傷怎會判賠這麼多錢

un3354 wrote:
路口、店家的監視器很...(恕刪)

理盲?
噗...

違停是事實,撞車是事實,違停是錯,撞車也是錯,但錯的不一樣,怎麼違停還需要幫撞車的負責他的過失?一罪一罰,變一罪多罰?那違停罰單是不是也該五五分帳?
還有主因次因喔!只是法官不認帳!
法官是認為傷者為大是否?

喔…法官判的,有理!
但…除非運氣真的不好,撞到很差的角度之類…,不然通常不會摔那麼嚴重,所以我比較相信的是…車速過快或是戴個半殘型安全帽之類的。
hight1114 wrote:
後面機車因為蟑螂飛入也是意圖選擇緊急臨停路邊
卻自行撞到紅線臨停車輛
怎麼想都是後車肇責最大阿
討論此事並非鼓勵違法臨停
只是要理性思考說個明白...(恕刪)

你可宣稱身心不適緊急避難以卸責,但請問證據呢 ? 有看診證明 ? 有病史 ?
後車撞前車一般是後車賠
但為何現在前車背上責任 ? 因為違停者沒有路權
就像無照駕駛一樣
政府若沒給你開車的權利,人家直直跑過來撞你你也會有事
應該是機車騎士被判勞保三級殘吧

所以換算勞動力減損金額

hight1114 wrote:
以下括號引用網路新...(恕刪)


這麼愛違規

賠一半剛好而已也沒要違規的全賠


台灣違停會有兩個狀況:

1. 車子完全在車道線外, 也就是違停本身沒有影響車道行車的路權
2. 車子有部分在車道上, 影響到車道行車

如果這個案件是常見的狀況2, 那法官判 50% 個人覺得並無不合理
窮極無聊 wrote:
臺灣鄉民不讀書就愛嘴...(恕刪)
鑑定會及覆議會鑑定結果都認定有肇事主因、次因之分
但法院不採這兩次鑑定結果
認為兩造同為肇事原因
也就是要各負一半的責任
所以是以50%計算賠償金額


你都寫了,不也告訴我們,因為法官不採信兩次鑒定,說明了就是不採納科學證據,而是心證認定兩造都是肇事主因,不是嗎?

我也覺得法官的心證也有可能是,機車男受傷了,你汽車男在車上安然無恙,反正是保險公司賠他,你也不用背過失,也不用拿錢出來賠,就這樣結案吧!

我朋友上法庭,審判長就曾直接跟他說,就賠他幾千元合解吧,我都說到這點了,若要繼續下去,最可不一定判賠這些錢喔,你自己想一想吧?
這個案件絕對不是一般傷勢…
只是『肇事責任比例分擔』的認定問題,
而這個部分也是法官可以自由心證的範圍,大家才會討論這麼多…

民事請求有很多精細的計算,也需要很多的佐證,否則法院可能也不克得會採信。

今天這案換個角色,還是機車男,一樣被蟑螂攻擊,但汽車男換成路人甲,路人甲剛好就人站在馬路紅線外同樣違規,同樣沒路權,就這樣站在那不動被機車男撞了,請問這時大家還主張各50%肇責嗎?
*******73萬0,730 元之強制險理賠金*******
若是一般受傷 強制險不會理賠這麼高,這肯定是傷的很嚴重了,
有些字沒有被放大,有些字"一般受傷"確被放大了,
應該看判決主文比較準。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