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恐怖車禍波及女童喪命的路權討論

Dickroon wrote:
特斯拉 主要幹道頂多(恕刪)


這樣子的交通法規問題很大..

銀色車雖然非主幹道..

但有停車先看是否有車.才前進,,並也通過一半了

影片中.特斯拉.沒減速..還要從那已縮減的車道鑽過去才撞到銀色..

說實話..台灣交通法規這樣子認定..主幹道最大..(這問題真的很大)

支線道已停車再開,,

主幹道搶快..

已時速80,,幾秒就到那路口..

若是這樣子判定..

不如設紅綠燈或是不要做路口..反而對大家安全一些

留者閃黃燈或是無燈號路口都是非常危險的
「網狀線」為輔助標線,屬於禁制標線。依『道路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3條之規定:「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
在現場有網狀線,應該保持淨空,不得妨礙直行車。
路權,算了吧!

開車開慢一點比較實在,超速害一個家庭破碎⋯⋯年前看到這種事真的很難過!

小妹妹去當天使!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車速只影響車禍的嚴重程度

車速快,只要路權不被侵犯,根本不會車禍;除非自己手殘失控,那另當別論.

車速慢,路權被侵犯,照樣會發生事故.



所以事故發生與否跟速度完全無關,除了追撞之外的車禍,會發生車禍一定是有一方路權被侵犯所致

可惜我們的政府永遠只會叫你慢.

因為我們的政府覺得車禍無法避免,只要死亡數字好看一點,每年都有下降就好了

所以就會到處插測速.0分0分



好在時代力量黨交通政見,有回歸國際主流,希望未來四年能看到成績!(恕刪)


+1

難得認同你講的
但這次你說的對
車速不是這次車禍發生的主因

但是行經路口
不管有沒有行人或那台銀色的車子
本來也要放慢
以免有突發狀況無法應付
但是沒有路口的地方
開快一點也無妨
只要沒有那些老愛入侵別人路權的三寶
車禍就不會發生
對於那些自以為直行路權無敵胡亂飆車的垃圾,
我都是真心祝牠們早日自己撞死不要危害社會大眾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看了你這影片, 我也覺得是100%不會讓主線道車群先過

極簡風 wrote:
特斯拉後面的車群
也都快通過巷口了 就算沒特斯拉
也應該禮讓主線道車群先過吧(恕刪)
極簡風 wrote:
白色車子出來根本就沒(恕刪)

這真的是完全沒看了!
從影片中2秒時已經可以互相看到了,到碰撞時經過了3秒的時間
銀色都沒發現黑色車?? 過路口不是要持續左右看直到通過?
一堆網友談了一推路權,在我看來根本沒什麼意義!

一個路口,有路人,有一台已在路中間的車,旁邊還有一台機車,限速50道路,

正常狀況你會怎麼做?當然是先減速再說啊!

或者說如果你的速度真的低於 50 時,你會有哪些選擇?

就算有誤判,或對方堅持不讓,頂多也只是車體碰撞而已!

現在可好!速度快到甩尾撞到人了,死人了!自己的車也撞爛了!

如果開車大家都有 "日本人" 的守規矩與禮讓精神,替他人著想,

就算路權在自己身上,也隨時會想到自己太快,萬一有人看不到怎麼辦的狀況,

那麼這些問題根本都不會發生!

講白點就是 "部分台灣人" 的品德真的是有待加強!才會造就今天的意外!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車速快,只要路權不被侵犯,根本不會車禍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所以事故發生與否跟速度完全無關

聽你在胡說八道,如果今天沒有銀車,而行人一直往前走,特斯拉這種速度一定煞得住嗎?不會直接往行人撞上去?
每個地方會有不同速限就是依當地環境而訂,以免突發狀況來不及反應。
雖然有些路段的速限確實很有討論的空間,但這種"交通意外和速度無關"的論點實在太瞎了!
royle67 wrote:
汽車不是台灣發明的去(恕刪)

我也覺得台灣這種幾成幾成的肇責比例容易造成有些人心存僥倖
認為我違規別人也不敢撞 因為對方也有肇責
死皮賴臉死豬不怕滾水燙的就不怕走法院走調解反正沒錢賠又如何?
相反正常生活的人都不想遇到這種事情
真心覺得這種幾成肇事責任制度應該要全面廢除至少絕大部分情況廢除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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