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ls130974 wrote:
你以為法規規定機車可以同車道超車嗎
那不過是執法人員不取締罷了...(恕刪)
同理,四輪汽車也不可以同車道超兩輪機車。
sendoffy wrote:
當我全時點燈,把機...(恕刪)

Ducati_S2R wrote:
OK啊
那全部比...(恕刪)
NYPD SWAT wrote:
要機車族大家都開車,很好,這是您說的,本人有機車也有汽車,到時市區短短1KM開兩小時。(恕刪)
cyndi1026 wrote:
全時點燈很好 讓其他駕駛更容易注意到你的行蹤
那又如何? 你點燈 就變大型重型機車了嗎?還是變汽車了? 就可以騎上快車道了?
cyndi1026 wrote:
不跟你們爭了 講來講去都是那些法條
目前政府就是這樣子 你們也只能摸著鼻子
勸你們別拿肉包鐵去跟鐵包肉硬碰硬 有人偏要 嚴重的還是肉包鐵
怪誰呀 砲我也沒用呀 法條又不是我定的 又不是我撞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