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湯哥 wrote:
請問若去申請一樓店...(恕刪)


申請過了~~就會畫紅線

不是寫著"車輛進出請勿停車"就是車庫
這擺明不想跟鄰居當朋友了
還用客氣什麼嗎?
應該不用當鄰居的車看待這台車了吧

其實有監視器也可能"因風大"轉移位置
鄰居車輛回來但進不去
鄰居車輛回來但進不去
鄰居車輛回來但進不去

人進出沒有問題, 就沒有「擋住出入口」的問題
一樓住戶不要再霸占土地當車位了 !!

不專業用戶 wrote:
有沒有擋到車量通行要看馬路那邊只有距離車子能通過......真的完全合法
這新聞常見

新聞常見的是超出白線三分之二就可以開單
沒有線不知道能不能比照
但絕對不是只要車子還能過就合法
不然兩線道變成一線道
三線道變成一線道都可以嗎?
反正還有一線可以讓車過

幾乎全台的巷弄內都是停滿車的
本來可以雙向通行會車,變成單行
讓過路的人車難以通行
相較之下屋主雖然"非法"將車停進一樓內
但至少有公德心多了(不是直接擋在路上)
插個書籤 10天後見
JacobHuang wrote:
留個言,10天後來...(恕刪)

凡人無忌台北 wrote:
當時屋主以為只是臨...(恕刪)

...
是喔,
那就是這社會,是無賴當道啦;
還記得,幾年前,有一台車,就類似如此情形,
剛好手上就有一支鐵鎚,
不知如何,玻璃就破了二片,看他奶奶的,再停停看~~~~
LRadiant wrote:
新聞常見的是超出白...(恕刪)


你可以在看看樓主那張照片

連白線都沒有------>代表大概是巷弄~~~~只要車量能通行大概就沒問題了

所以不要怪基層員警不管事!
ps我的完全合法的意思是:沒有罰責
6/13日當天前後車都夾他...讓他也無法移走...

前後夾...加上現場攝影...看他怎麼移

夾他的也沒有違規...所以警察一樣管不到
小瑞
完全合法
勸樓主不要聽一堆人弄一些阿撒部魯的去移動他人器物
例如堆高機、溜冰鞋之類
會吃上官司的
建議以完全合法的動作回報他
就是也停一部車在他家門口

不專業用戶 wrote:
你可以在看看樓主那...(恕刪)

你看新聞被檢舉的也幾乎都是巷弄
只是有畫線
不是白線/沒線就可以隨便停
沒有線的時候實務上就是量到路邊作為基準

我知道我沒那麼高尚
必要的時候我也會"跟著"停巷弄內
但我知道那是不好的
而不是大家都這樣停所以我也可以這樣停
要停的理直氣壯還是乖乖去停車格或停車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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