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撞超跑、lexu 300nx後保八萬的感觸

我是覺得開車騎車注意就是了
因為在法律上損害賠償的主要內容是恢復原狀
那其實就是平常駕駛時自己要小心
先定義貧戶和弱勢吧 這樣撞到後才能知道要不要向所謂的貧戶或弱勢肇事者求償

沒不動產沒收入的學生 沒不動產沒收入的酒鬼

沒不動產月入22K的上班族 名下沒不動產且一毛所得稅都不用繳的夜市攤販老闆

這幾位犯同樣的錯誤撞到同一台上億超跑如果都不用賠錢 那這社會還有公理正義嗎?

別鬧了吧 早點睡

真的~ 這是一個買了第三人責任險財損加超額就可以解決一切的問題!
阿不就路上一堆人只買強制險,想省那一年一兩千塊錢。等出事了才哭哭說為什麼你車這麼貴開出來幹嘛。

在我來看有三種解決方式
1.小心開車,不要違規,或是不要開車只搭大眾運輸工具
2.如果怕撞到千萬跑車,也賠不起,就乖乖買第三人責任險財損加超額險
3.我有富爸爸我撞到誰都賠得起,沒再怕的,那就只買強制險就好

小弟怕哪天撞到千萬跑車,也賠不起,所以我都選第2
現在路上一堆進口車
隨便弄一下保險很容易就回本了

自己不保險 還想怨人...............
如果雙方都有保險 還會上來討拍?

twinhead13 wrote:
若從自由平等的理念看來
不能侵犯「基本人權」是很重要的前提,而且不是可侵犯的
...(恕刪)


問題出在這裡
行是基本人權沒錯
可是騎機(腳踏)車開汽車卻不是基本人權

另外
你願意澄清一下
虛報出險
你多出一點點保費
要財團保險公司跟其他保戶來幫助你同情別人
這樣真的是好的行為嗎?
twinhead13 wrote:
一個人生、一個未來,就被錢這樣輕易的買斷毀滅了

賠錢事小,晚七天回家就換別人賠你了!
這樣賺比較快也比較多,只是你花不到而已.


twinhead13 wrote:
只為了某人要炫富
開車上路本來就有風險,但法律賠是以對錯、肇責來判賠的
開超貴名車上路的人只要注意自己不要犯錯違規,就可以把這巨大金額的「開車上路本就存在的風險」完全轉移到其它路人身上

自己說按罩責來賠,又不是要你全賠!
開車上路本來就存在風險,你不想承擔風險,可以搭大眾運輸工具.
知道自己窮沒錢賠,開車還這麼隨便,保險又不保,那就是3好+1好.自找的!

twinhead13 wrote:
試問,那些開天價車上街的人,不用為自己多付一些風險成本嗎?

哪一個開好車的希望被撞?
不用講超跑,五十幾萬的vios都有人當寶在顧了.
被撞就已經虧大了~
你會買一台鈑過金,車台拉過,還是換過車門的二手車? 這車損折價要算誰的? 算三寶的好不好?


twinhead13 wrote:
不成比例的「小錯巨賠」

只要你有誠意賠~我想買得起超跑的車主都好商量!
人不都這樣,撞到人還雞雞歪歪嫌貴嫌東嫌西,這樣做人不是活該是?>

你這觀念就是根本的本末倒置,三寶上路可以隨便,但是撞到人後都很可憐!
重申一個觀念,你知道你沒錢賠,要不坐大眾運輸,要不保險保高一點,要不開車戰戰兢兢.
3個選擇都不要還是寧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話~
只能祝福你夜路走多了不要撞到鬼~

這社會風氣已經走到這步田地~ 自己犯錯先指責別人就對了!
層出不窮,搞得現在店家需要在店面貼滿聲明書,醫生要簽一堆切結書才敢幫你開刀.
帶老爸去漂漂河丟著要遊樂園負責.哀~

其實講再多根本都是無稽之談

超跑車損對開國產車的是天價
所以賠償要有上限,多出來的要車主保險買單

那國產車的車損對機車也是天價啊
所以路上每台車不管車齡都要強制納車體險
又因為明明被別人撞還得出險修自己車的可能性
所以年保費少說也5~10萬起跳

對一堆連強制險都不想繳的破車車主來說
你想他們願意?


第三責任險的任意險保到1000萬保費並不多,不肯花小錢買保險,等出事得花大錢時再來抱怨,不嫌太晚了,有道理嗎?
wwefan wrote:
真的,為什麼這主題可以生存到那麼多頁
一個第三人責任險財損加超額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
怎麼就是有人不懂


應該是說你認為能解決一切的問題方法
相對也製造了或者該說是加重了其他現象使之成為個"問題"
事實上它並沒有解決一切問題...

一條公共道路上所有使用者的成本對應者該相對環境
但加入了有錢人使用後提高了其他相對不有錢的使用成本
而這時自由的展現時間演變勢必會產生超級有錢人加入使用
那這時相對更窮的使用者都要墊高行動成本來配合這位無辜仁兄
如此演變下去這解決方法就解決不了一切問題
因為隨者時間有人財富增加新玩意出現等(除非歸零)
那個成本與方式能真正解決的只有商業保險公司存續
因為它不會賣賠本保險

這樣那些有買第三人財損的車主是買心酸的嗎?
(裡面也包含經濟弱勢的人,因為他們有正確觀念,所以更會花錢在這上面,來保障自己)

經濟弱勢其實更應該注意保險的重要性,因為保險會讓這些人花些錢卻能有保障,不會因為一不小心得賠上一輩子甚至拖累家人
(不要告訴我經濟弱勢開的起汽車卻繳不起2~3千元就有不錯保障的財損)

文章中你也提到文中保桿不低於8萬,你說你的車也不低於十萬
(是說你保桿被這樣撞維修也不低於10萬對吧!)


這段真是說出我心中的話。台灣這個社會真的是太奇怪了,會吵的小孩有糖吃,乖乖認份的學生該死就對了?

就因為我不富有,就因為我害怕撞到那些我一輩子都開不起的高級車,所以我要上路前我保險買足嘛

現在三寶撞無辜的名車車主,名車車主還要自付損失?當我們這些乖乖繳保險的是笨蛋傻子智障?

駕照雞腿換來的?會開車不知道有超額第三責任險這種東西?若沒這種認知,那就擺明了就是出來害人的,那我們

這些用路人為什麼又要去承擔這些「無知」的三寶駕駛呢?連險都不買,擺明了撞你就是沒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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