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s80617 wrote:
我也有跟他們分享這篇文給他們看
他們看過後的想法,都覺得不要鬧了,拜託不要苦毒基層員警
勸導單自己本來就可以視情況開立,何必再來個法令
警察朋友也沒有人認可,有勸導單就能改善人民的行為
反而會增加不必要的行政事項及糾紛
感謝轉問並轉知第一線員警的看法。
改天有空可否再協助問問:法規條文要怎麼修,員警們會更願意開罰單?或怎麼做,員警們會更輕鬆、且更能改善人民的行為?
chinan66 worte:
放人下去,已經違規了...(恕刪)
chinan66 worte:
多了選擇,是會造成麻...(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