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erek wrote:唉……在先進國家德國...(恕刪) 只會看時速,這樣根本無法行駛德國高速公路,德國對於安全車距重視的程度比臺灣還要重,未保持安全車距罰金是一萬四起跳,更別說取締違規絕不像臺灣那麼不嚴格,而且大部分的國家都沒有超過15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
沒去德國高速公路開過,這點不予置評....但忍不住還是回一下樓主....快等於危險在某種角度來講是對的,時速300公里的撞擊跟時速100公里的撞擊,人體承受的力道有一樣嗎?如果樓主可以證明跟時速無關,徹底改寫物理定律,下屆諾貝爾奬的得主非樓主莫屬....
是啊, 但是在台灣開300公里, 只要一個三寶沒看到你, 打了方向燈就轉, 就有人要飛天了。不是不能開300, 而是我們國家的高速公路充斥性能爛爆的日系車, 100公里時速都會飄了,沒有辦法再提高速限了, 雖然當初設計是可以容許130公里時速的aderek wrote:唉……在先進國家德國(恕刪)
支持樓主台灣真的先禁一直用十次車禍九次快在洗腦人民為了就是可以正當開超速罰單危險的不是速度而是速差德國這個例子算比較極端但世界各國高速公路都是盡量在提升速限的像日本也在提速至120雖然他們都是在超速就是美國75邁也有提速到85邁的平面道路差異更是大山路也是台灣還送你區間測速更別提測速照相密度簡直喪心病狂測速照相密度這麼高我看也是另類世界第一台灣大概只比中國好一點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