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en Chang wrote:姑且不論重機速度,或(恕刪) 過法可能有討論空間(是否要到下一個路口再轉)但就法規上來看似乎也沒有違規的問題?看了後方的行車紀錄只能說重機跟c300都被貨車擋住了視線就算只騎速限上限 或許也是會撞上去但可以肯定不會那麼嚴重...
健康最美 wrote:小第也騎重機,覺得一碼事歸一碼,什麼叫 姑且不論重機速度怎麼不說 姑且不論汽車迴轉~不是幫重機找理由是什麼?不管你是汽車或是機車~有沒有雙白線或是有違規 看現場不是用什麼姑且 什麼 姑且 什麼少在這帶風向 真的還姑且不論超速超速60KM=危險駕駛,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根本比跨越車道還嚴重的違規這種能姑且不論嗎....
小葉叔叔 wrote:其實大家可以想像一下白色賓士要過馬路(這是合法的過馬路)他稍微停在路口他在路口時,在他的目視距離裡有一台貨車白色賓士先看到貨車所以他讓貨車先過但是他沒注意到貨車後面稍遠的地方有一台高速駛來的重機此時白賓士會注意他的左前方不會特意注意另一個車道上的大重機 這裡有兩種可能其一,如你所說那白賓士沒注意到貨車後面稍遠的地方但另外一個可能是那白賓士有注意到貨車後面稍遠的地方他看了左右,認為讓貨車開過後,其他的車離他還很遠他有足夠的時間轉過去,所以他就轉了我認為這兩種說法法官的判決應該會不同
就算那個路口是可以合法直接穿越無肇責今天因為是機車撞汽車然後肉包鐵的掛了如果機車換成砂石車那個路口開車你要不要橫越??有些路段跟有些駕駛行為本來就比較危險就算合法也不要冒險懂的人知道我在說什麼不懂的人請繼續支持賓士穿越道路行為
30cmbird wrote:如果機車換成砂石車那個路口開車你要不要橫越?? 少來牽拖砂石車哪一台砂石車可以開到超速60km/h即130km/h以上的速度?兩秒前在百公尺開外兩秒後在你面前?你以為那是鐵軌, 來的是高鐵嗎?
你們要去看另一個畫面車道上同時有其他車子包含賓士駕駛自己也講了他視線被一台貨車遮蔽到了重機也是被中線車道的車遮蔽了在這種狀況下重機本就不該超速而賓士車也不該在視角有盲點的時候貿然過去相信他沒想過還有砲彈會射過來撞擊點若在駕駛側或是後座有人鐵定又多帶走一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