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00直接橫穿馬路到底行不行

Glen Chang wrote:
姑且不論重機速度,或(恕刪)


過法可能有討論空間(是否要到下一個路口再轉)
但就法規上來看似乎也沒有違規的問題?

看了後方的行車紀錄
只能說重機跟c300都被貨車擋住了視線
就算只騎速限上限 或許也是會撞上去
但可以肯定不會那麼嚴重...
jason 567
速限的上限正是外側那一排車。重機也在此上限的話,保證還在大老遠的後方,要怎麼也許也會撞上C300啦??
健康最美 wrote:
小第也騎重機,覺得一碼事歸一碼,什麼叫 姑且不論重機速度

怎麼不說 姑且不論汽車迴轉~不是幫重機找理由是什麼?

不管你是汽車或是機車~有沒有雙白線或是有違規 看現場

不是用什麼姑且 什麼 姑且 什麼

少在這帶風向


真的
還姑且不論超速
超速60KM=危險駕駛,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根本比跨越車道還嚴重的違規
這種能姑且不論嗎....
健康最美
真的~樓主就是帶風向,想把一切因果轉移到汽車上,走過這條路的人都知道~台九很多加油站也是這種路口,就沒有機車迴轉加油?講得好像機車都不會,只有汽車會,姑且不論樓主不要發廢文。汽機車仇恨會少一點
jason001007
為什麼會覺得車主針對汽車?他明明就沒這個意思!他只是舉例汽機車這樣過法到底行不行!針對這次的案例做討論~
aa11zzxx wrote:
外側車道左轉 不要聽(恕刪)


正解
小葉叔叔 wrote:
其實大家可以想像一下
白色賓士要過馬路(這是合法的過馬路)
他稍微停在路口
他在路口時,在他的目視距離裡有一台貨車
白色賓士先看到貨車
所以他讓貨車先過
但是他沒注意到貨車後面稍遠的地方
有一台高速駛來的重機
此時白賓士會注意他的左前方
不會特意注意另一個車道上的大重機

這裡有兩種可能
其一,如你所說
那白賓士注意到貨車後面稍遠的地方

但另外一個可能是
那白賓士注意到貨車後面稍遠的地方
他看了左右,認為讓貨車開過後,其他的車離他還很遠
他有足夠的時間轉過去,所以他就轉了

我認為這兩種說法
法官的判決應該會不同
機車這個速度還好吧,他只是飛太低了。
就算那個路口是可以合法直接穿越無肇責

今天因為是機車撞汽車然後肉包鐵的掛了

如果機車換成砂石車那個路口開車你要不要橫越??

有些路段跟有些駕駛行為本來就比較危險就算合法也不要冒險

懂的人知道我在說什麼不懂的人請繼續支持賓士穿越道路行為
jason001007
只能說每個人想法都不一樣,所以才需要法官來裁定!
White bear
如果有台砂石車以時速 200 衝過來駕駛還看不見直接橫越的話那我也無話可說
後面騎士說170還追不上他, 表示他也超速了,
還敢出來做証嗎

後面這位應該不敢再飆了吧, 如果當時他追上前面那台,
那死的就是他了, 這可是震憾教育啊~
Glen Chang wrote:
姑且不論重機速度,或(恕刪)


可以。
但可能兩方都有責任。

汽車需要確認主幹道無車才能跨越。主幹道有優先權。
機車行經路口未減速,而且可能超速駕駛。
30cmbird wrote:
如果機車換成砂石車那個路口開車你要不要橫越??

少來牽拖砂石車
哪一台砂石車可以開到超速60km/h即130km/h以上的速度?
兩秒前在百公尺開外
兩秒後在你面前?
你以為那是鐵軌, 來的是高鐵嗎?
30cmbird
被你講的好像砂石車都不會超速,砂石車每天都在出車只是還沒遇到而已,不用急
路人39
誰說砂石車不會超速, 我說的是砂石車不可能嚴重超速, 你中文閱讀是有問題嗎?
你們要去看另一個畫面
車道上同時有其他車子
包含賓士駕駛自己也講了
他視線被一台貨車遮蔽到了


重機也是被中線車道的車遮蔽了
在這種狀況下
重機本就不該超速
而賓士車也不該在視角有盲點的時候貿然過去

相信他沒想過還有砲彈會射過來
撞擊點若在駕駛側
或是後座有人
鐵定又多帶走一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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