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01922001 wrote:我再說TT 你再檢...(恕刪) 好像你自己都沒錯一樣有問題就是有問題台灣人的駕駛素質...不意外不只是駕駛素質有問題連心態都有問題只能是別人錯自己都沒有錯前面很多人說你有問題然後你一直跳針有回跟沒回一樣永遠是那幾句話
a901922001 wrote:我再說TT 你再檢...(恕刪) 別跟我說你是想討論占用內線道!那不是高速公路,也不是交通流量松散沒慢車,更不是tt前面完全沒車!你只是閃燈結果人家不讓道,然後被逼車很不爽,想取暖罷了......你只是閃燈結果人家不讓道,然後被逼車很不爽,想取暖罷了......你只是閃燈結果人家不讓道,然後被逼車很不爽,想取暖罷了......你直接又坦白地講,說不定還比較多人會挺你.......我很討厭 TT 後面逼車的動作的!結果你冠了個大理由,又什麼宣導的.......你真想宣導,很多龜車影片能po!何必特別po了個自己被逼車........
jasonma2010 wrote:好像你自己都沒錯一...(恕刪) kennyshiang wrote:別跟我說你是想討論占...(恕刪) 因為用這幾句話就可以回答了原理適用於所有道路國外的教學影片也解釋了大部分的駕駛人不懂這個道理我也沒辦法
a901922001 wrote:因為用這幾句話就可...(恕刪) 你知不知道為什麼國外得要有教學影片來解釋?因為:大部分的駕駛人不懂這個道理......而且糾紛很多喔!你到底什麼時候才會發現自己取暖失敗?「他已經比外車道慢了 也不跟上前方車流慢車靠右 快車靠左 不要占用內車道多多禮讓 交通順暢」就是這幾句一直打你的臉,你知道嗎?他一直都跟著車流,以車陣來說,他也沒比較慢,真要說慢,也是他上了火,決定要逼一台快車閃燈又切外線,還上前並排準備剪車道的重機,才開始慢的.....你們倆還真是多多禮讓交通順暢哩!那你閃完燈就擠右線是哪招?閃著大燈就要人讓路......你自己還PO:「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你切去右線幹嘛?你改個標題:「前車車距留太大,閃個大燈就逼車。」也許會比頂著宣導什麼什麼的大帽子好.....宣導:不是所有騎士都這樣的!
a901922001 wrote:我沒有要取暖因為他...(恕刪) 為什麼要讓?前面、旁邊、後面都有大量的車流,限速也才60,誰規定必須超速跟上車流的?影片中汽車正常行駛時離前車雖然偏遠,但還在合理範圍,右側又有閘道,那又不是高速公路「超車道」?何況還是很窄的雙線道。倒是樓主,超近距離貼臉跟車,閃燈就已經有挑釁意味,還馬上貼近剪車道大手油門,要不是被關門,應該又瞬間剪回內線了吧!〈不然切過去幹嘛?〉這次剛好遇上惡劣駕駛了吧~~看你這個騎法,一小段路至少燈閃兩台車.......你的超車燈扳機應該1000公里換一次吧?什麼車的扳機這麼耐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