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170226)國道高速公路 內側車道 要開多少速度較合理??

不違規你敢做嗎??台灣人就是這樣!!隨波逐流!!被後面一群人說幾句就讓開了!!真的很沒原則耶!!回頭討論內線超車問題,內線超速超車是車主自我行為關你什麼事情,有錢繳國庫礙到你了嗎??
至於礙到你的內線佔用車,你敢閃燈按喇叭嗎??只能吞下來?沒錯這就是台灣人!!

pafupafu wrote:
還好意思說什麼捷運電扶梯的,那個還不算違規呢.(恕刪)
你去台北捷運搭手扶梯都站左邊嗎????
黃色小鸭 wrote:
有人連捷運電扶梯的規...(恕刪)
限速110就只能開110
但會給予10km的容錯緩衝值
所以在120以下都不會開罰
因此大家都很自覺的將限速加10km上去
但超過120以上就如同車主所收到的罰單所說“超速16km”

另外內側車道為超車車道
依規定是用在“超車”與“維持最高速限”行駛
即是110-120(通常會維持在靠近120左右)
低於110也是可以開罰的
所以佔用內側車道就跟你開中線車道看到大貨車死命堵在前面又開不快時一樣賭爛

再則是快樂錶的問題!
1:輪胎磨耗會導致車速比錶速慢!
2:換位思考一下!當你乖乖開120結果罰單說你開130你會比較爽嗎?所以設計上一定會低一點點!當然也不會誇張到時速120而實速110以下
3:輪胎抓地力與地面平整度導致速度會有落差!這是所謂的滑差!(可以想像在冰上開到錶速100時是輪胎在空轉XD)

daslebewohl wrote:
其實如果真的守法,是沒有佔用內車道的空間。但法律也不是硬邦邦沒有彈性,對小違規法律有比例原則。
還有這是車版,一天到晚搬法律出來講很無聊。好像其他觀點都不重要一樣。

原來車版不講法律的啊 呵呵 難怪這麼多奇怪言論呢
所以車版不講法律 也不看法官判決 也不看高公局的解釋嗎
所以車版就是內車道魔人的觀點最重要是嗎?

icchenk wrote:
你去台北捷運搭手扶...(恕刪)

我兩邊都站有問題嗎?

沒辦法 我的教育與常識程度就是只看的懂北捷規定而已

黃色小鸭 wrote:
我兩邊都站有問題嗎?...(恕刪)
那你站哪一邊呢??
陳阿瓜~ wrote:
自己GOOGLE一下...(恕刪)

icchenk wrote:
不違規你敢做嗎??台灣人就是這樣!!隨波逐流!!被後面一群人說幾句就讓開了!!真的很沒原則耶!!回頭討論內線超車問題,內線超速超車是車主自我行為關你什麼事情,有錢繳國庫礙到你了嗎??
至於礙到你的內線佔用車,你敢閃燈按喇叭嗎??只能吞下來?沒錯這就是台灣人!!


哈哈,那烏龜車喜歡走內側道,也有錢繳國庫呀,你管人家那麼多
icchenk wrote:
那你站哪一邊呢??...(恕刪)


連結看完了沒??
那你站哪邊呢??
還在堅持左邊讓道?? 夾頭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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