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只是增加事故。隧道是危險的,現在為了不塞車一職在挑戰公共安全。提高速限不是比較快,為何不提高,就是因為危險。如果不顧安全外線最低70 內線最低90。這樣規定下去就好了。ecm698 wrote:自由時報 2017...(恕刪)
人天生就與眾不同有人動態視力好有人差有人跟車一定要放寬車距到100台才有辦法開的安心來個雪隧專用駕照各位覺得如何(像卡丁車考照一樣跟車超過100M就失敗)沒有駕照不能進雪隧這個方法各位看官您說行不行開放超車一定會出事~想都不敢想
其實很想建議在隧道內的兩旁或隧道上方每一定的距離增設LED跑馬燈告示牌,即時公布龜車的車牌號碼!提醒龜速己造成隧道塞車,請提高車速,Highlight龜車車主! 應該會比用廣播的有效!而且最好可開放Call-in 提供車牌號碼!如果真厚臉皮還可以開完全程的話,我也認了!
隧道內變換車道,一定會增加事故發生率,但為解決龜車又好像是個選項。那可以參考五楊高架,限定區段變換車道啊!比方說,每2公里設路標,雙白實虛線,轉彎處不得變換車道。還有可以研究法規,是否可以不要保留現場,輕微碰撞先自行離開,事後調閱監視器&行車記錄器。不過龜車應該要開罰,才是第一件該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