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立法:檢舉人應附上檢舉當時檢舉人無違規證明


Sammama wrote:
早說了「等你找出從...(恕刪)


你提出被檢舉闖紅燈的人沒有罵檢舉人的論點

你不去證明你的論點, 反而還要別人提出反證?

你的論文都不需要證明啊?

你憑什麼認為被檢舉闖紅燈的人沒有罵檢舉人? 提證明來啊

你自己幾個月前回的文, 你自己不敢認

還怪別人抺黑你、還要別人找給你

被人抓包爆料是分身假帳號的是你可不是我

你還好意思污衊別人抺黑你哦



瑪拉卡 wrote:
你提出被檢舉闖紅燈...(恕刪)


看二位大大來來去去有點看不懂究竟要證明什麼了!
且讓小弟協助釐清幾點

當初S大說不會犯他有檢舉的違規

所以我問他
1.會不會檢舉闖紅燈
2.有無不小心闖了紅燈(例如因黃燈秒數太短)
這樣問的原因是車開久了, 難免會不小心違規, 會不會因為不小心的違規就不檢舉了呢?

結果S大回我
A.剛好壓線的, 自己看狀況
B.紅燈好幾秒的, 檢舉
C.沒看過有人譴責檢舉闖紅燈的
但上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或是說沒有正面回答, 總之我從他的回覆看不到我要的答案)
(還是B就是回答1. , 但問題2.還是沒說)

但S大的回覆C.又衍生另一個問題:
像闖紅燈這種重大的違規, 因為沒人會譴責, 所以就算我曾不小心闖過紅燈, 也一樣可以檢舉闖紅燈?
還是S大只檢舉那種紅燈好幾秒闖紅燈
因為S大不會紅燈好幾秒還闖, 所以只檢舉紅燈好幾秒還闖紅燈的

我是想弄清楚S大的標準, 他指的不會犯的違規包不包含曾"因設計不良"或"非故意"的違規


Sammama wrote:
唉...你真的好可...(恕刪)


不過我敢說
我不違停
不任意變化車道
不闖紅燈
不逼車
不長按喇叭
不開遠燈射人

這幾句你應該不會認吧

你還回過

我很久沒收到罰單了
因為我真的蠻守交通規則的

我想你應該也不會認吧

另外, 我是問你憑什麼認為被檢舉闖紅燈的人不會罵檢舉人

結果你要我證明檢舉闖紅燈的人會罵檢舉人

反而不是你去證明被檢舉闖紅燈的人不會罵檢舉人

這真是神邏輯啊

你被人抓包爆料是分身假帳號

還好意污衊別人是假帳號

真是神邏輯啊
wkh2006 wrote:
檢舉人檢舉到處檢舉,固然有助於促進守法行為
但是為達此目的,有些檢舉人自己就違停、違規,甚至逼車、製造違規機會


違法取証 哦..


壹、 法檢字第1000803626號

一、 說明:

1. 甲說-法規範區分說

「證據排除原則」之適用,應僅限於有國家機關行為介入之對於人民之監聽行為而言;私人監聽之行為,並無公權力介入,則不與焉。其所取得之證據應有證據能力,自得由檢察官採為證明被告犯罪之證據。(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560號判決參照)


2. 乙說-法規範一致說

而私人之錄音、錄影之行為所取得之證據,應受刑法第315條之1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規範,私人違反此規範所取得之證據,自應予排除,檢察官即難採之以為證明被告犯罪事實之認定。(最高法院94年台上字第716號判決參照)
那個SM是不是那位沒車位停,然後想盡各種方法,又上來問一輛車沒違停只是停比較久,看看有無方法將其趕走,讓自己有位置停,是那一位嗎?好意思說只檢舉哪些違規,連沒違規的都想搞人家了,呵呵呵呵!

宅男乙 wrote:
違法取証 哦..壹...(恕刪)


所以結論?

哦..<--語氣是正面? 反面?

違規也檢舉就甲說看來是沒有問題的

乙說看來是有但書

那又不貼刑法第315條之1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規範

有佐證, 有證據(若是推論也該把推論過程說明)+結論才是好發言

究竟是??
瑪拉卡 wrote: 不過我敢說
我不違停
不任意變化車道 
不闖紅燈
不逼車
不長按喇叭不開遠燈射人


來喔
請你找出來~
我真的沒打過這樣的字串
尤其第一點

「我很久沒收到罰單了
因為我真的蠻守交通規則的」
這句我是打過啦~

請你截圖 謝謝
「等你找出我何時說我從來不違規在來嘴」
抹黑證據這麼明顯 
拜託拿出來 我何時說我從來不違規
我都只有說 我檢舉什麼項目 我就不會做什麼項目

3天了!
3天了!

到現在還拿不出來
抹黑證據這麼明顯了
你還說你不是抹黑?

為了抹黑我還關注我 真的謝謝你啦~ 笑死
為了抹黑特地辦假帳號 真是辛苦你囉~
changhou wrote: 所以我問他
1.會不會檢舉闖紅燈
2.有無不小心闖了紅燈(例如因黃燈秒數太短)這樣問的原因是車開久了, 難免會不小心違規, 會不會因為不小心的違規就不檢舉了呢?(恕刪)

#1像闖紅燈這種重大的違規, 因為沒人會譴責, 所以就算我曾不小心闖過紅燈, 也一樣可以檢舉闖紅燈?


你不用理他 他只是在抹黑我而已

1.我沒有檢舉過闖紅燈 但我支持檢舉闖紅燈
比較常檢舉的項目 併排違停、轉角、公車
跟些窄道路的違停
2.應該不用回答了吧

#1如果要回答這個的話 我會跟你說 是的

因為你說不小心闖紅燈 例如黃燈很短時速過快
如果要以比較我的理念來說的話
大概就是

(1)你檢舉闖紅燈 (2)然後你罵闖紅燈的人
(3)但是你卻是個闖紅燈慣犯 惡意闖紅燈的人
那這個人是不是明顯有問題

(1)行使了檢舉權利
(2)你罵他 表示你討厭甚至厭惡個行為
(3)你討厭這個行為 但你卻常做這個行為?

不合邏輯吧!
這種人豈不明顯有問題?

Sammama wrote:
你不用理他 他只是...(恕刪)


哈, S大不用重新編輯我就懂你的意思

只是我覺得不需要這麼"嚴格"

每次違規不管是不是不小心或是疏忽(也不管有沒有被檢舉)

都自我反省有沒有可以避免的方式就可以了, 然後確實執行
(怕"不小心"闖紅燈, 就確實作到路口提早放慢速度或是熟記常走路線的紅綠燈變換規則)

不然明明看到有很惡意的違規, 又不能檢舉豈不是少了警惕他的機會

Sammama wrote:
來喔請你找出來~我...(恕刪)


敢不敢來賭你有沒有打過那些字串?

我也不學那些檢舉魔人跟你賭錢

你沒打我關帳號

你有打你關帳號

給你考慮到5點

不過你應該是不敢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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