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修法增加「勸導單」選項,會不會比較圓滿?

chinan66 wrote:
不用統計啊,認同率接近零

可見勸導單的警惕效果並不被大部分人認同
鐵警局開始使用監視器告發闖越平交道違規時
很多收到罰單的民眾覺得沒有闖越事實
因為平交道的柵欄還沒放下來
所以不算闖越平交道
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只要聲光音響開始動作
通過平交道就是違規闖越

99.99%的駕駛人在取得駕照後
不會再重新翻閱考駕照的講義
當然更不會去研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或是交通安全規則
只有在收到罰單時
才會去問去找為什麼被開罰單?
所以罰單的警惕與教育的效果
遠比勸導單來得有效
stars80617 wrote:
警察朋友們說,最根本的改善之道,是提高罰金
現在的罰款金額對於多數人來說,根本不痛不癢,無法有效懲罰違規的人
若提高5~10倍,台灣的交通一定會改善非常多

受罰率太低太低了,換算下來的期望值還是低。低到只有像我們這種賭性低到不能再低的人,才不會想賭一把。
結果是沒規矩的一路順暢,守規矩的寸步難行。
曉得 wrote:
所以罰單的警惕與教育的效果
遠比勸導單來得有效

本來就沒預設或期望勸導單會有罰單的效果。
記得小時候某一固定時段,電視上會有「交通安全」宣導;政府在這部分做得太少了。
如果政府宣導做得夠多,如果政府執法夠確實,我們哪需要在這裡討論這議題。
chinan66 wrote:
受罰率太低太低了,換算下來的期望值還是低。低到只有像我們這種賭性低到不能再低的人,才不會想賭一把。
結果是沒規矩的一路順暢,守規矩的寸步難行。


你不覺得自己前後矛盾嗎?

只有賭性低的人才不會想去賭,所以相對於賭性高的人來說,收到不開罰的勸導單,你覺得他們會因此變成賭性低嗎? 還是繼續賭下次還是不會開單? 如果勸導單對那些賭性高的人來說沒用,那幹嘛不一開始就直接送張紅的?
終究是要開單的,那為什麼不一開始就開?

chinan66 wrote:
如果政府執法夠確實,我們哪需要在這裡討論這議題。


如果覺得執法不夠確實,那應該是要去要求政府確實執法,該開單就開單,怎麼會是反向去新增一個模糊地帶?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PostPack wrote:
你不覺得自己前後矛盾嗎?
只有賭性低的人才不會想去賭,所以相對於賭性高的人來說,收到不開罰的勸導單,你覺得他們會因此變成賭性低嗎? 還是繼續賭下次還是不會開單? 如果勸導單對那些賭性高的人來說沒用,那幹嘛不一開始就直接送張紅的?
終究是要開單的,那為什麼不一開始就開?

警察要不要開單,本來就不是檢舉者或旁觀者或被檢舉者能決定。
當警察決定不開單,不管理由是什麼,被檢舉者是完全不知情的。就算原本罰單有百分之一、勸導單只有萬分之一的糾正機會,這時也會全是零。說不定還是負的,因為違規後,啥事也沒發生,還更快到達目的地,傻瓜才不違規。
而只要勸導單有那麼萬分之一的糾正機會,雖然遠遠比不上罰單的百分之一,但我覺得只要有機會,就值得去做、去試試看。就如P大您努力檢舉,為的不也是明知不高的機會?
當然如果各位覺得為了增加那麼萬分之一的機會,卻製造了更多不確定,倒不如不要,我也只能尊重。
而如果勸導單能發揮您說的「如果勸導單對那些賭性高的人來說沒用,那幹嘛不一開始就直接送張紅的?終究是要開單的,那為什麼不一開始就開」的效果,轉而讓警察更積極、樂意開罰單,那機會就不會只有萬分之一了。
PostPack wrote:
如果覺得執法不夠確實,那應該是要去要求政府確實執法,該開單就開單

這想法我贊成,您有更具體的做法嗎?我們小小庶民能做的。
chinan66 wrote:
版上時常為了違規罰單爭論不休。連檢舉魔人、違規魔人...這種人身攻擊都出現。
警察也不好過。接案接到手軟、眼睛脫窗不說,開罰單開多了會被盯,不開又被說怠惰...。
我在想,如果檢舉案到警察手中後,除了開罰與不開罰之外,多加一個「勸導單」選項,會不會比較好?....(恕刪)


立意很好 可惜沒用 開勸導單 警察會被指責 不依法執行勤務 怠忽職守 (甚麼時候開 時麼時候不開?)

其實問題點都在"魔人"身上 不在於警察上
只要以後限制"檢舉人" 兩年內不得有"交通違規" 否則檢舉無效
大概就可以減少一半一上的魔人違規檢舉

自己都不遵守交通規則 有甚麼權利可以檢舉別人
ace ventura wrote:
其實問題點都在"魔人"身上 不在於警察上
只要以後限制"檢舉人" 兩年內不得有"交通違規" 否則檢舉無效
大概就可以減少一半一上的魔人違規檢舉
自己都不遵守交通規則 有甚麼權利可以檢舉別人

很抱歉,請原諒我不同意。
自己有沒有遵守交通規則,和能不能檢舉交通違規,不應該混為一談。
如果這可以,那可不可以訂:一年內交通違規2次以上,不得使用道路半年,或牌照稅加倍?
本樓的目的,也不在減少違規檢舉。
chinan66 wrote:
這想法我贊成,您有更(恕刪)


很簡單啊,直接上政府網站,直接要求警察嚴格執法
然後叫更多人一起上去要求嚴格執法


去年1224我去反應了某路段的交通號誌設置問題跟違停問題
1225回覆我的是違停部份,原本的黃線勸導這兩星期都變成直接派拖吊車來尋,也好幾台停超過三分鐘被拖走,現在下班時間雖然是黃線,但臨停的車變很少(這邊很多都是臨停超久,都臨停跑去吃晚餐)
另一個反應交通號誌的,1月6日也回覆會照建議將燈號關閉時間延後
這些都是我們能做的…

我現在是想辦法反應將某些路段在下班時間變成調撥車道,加速車流疏散..

chinan66 wrote:
當警察決定不開單,不管理由是什麼,被檢舉者是完全不知情的。就算原本罰單有百分之一、勸導單只有萬分之一的糾正機會,這時也會全是零。說不定還是負的,因為違規後,啥事也沒發生,還更快到達目的地,傻瓜才不違規。


同樣的話問你,違規後收到勸導單
->「咦,這樣原來只會開勸導單,下次同樣的方式再違規看看看」
->「咦,我被檢舉了,下次乖一點好了」
你覺得有這麼多罰不怕的人的現在,哪個機會比較高?
「違規後,啥事也沒發生,還更快到達目的地,頂多拿到一張勸導單,傻瓜才不違規。」

人都是從失敗中學習,不管是檢舉還是違規都一樣
這次檢舉失敗的原因是什麼,下次改善,就提高了成功機會
這次違規被開單,下次別再違規,就不會再被開單
但有我想更多的會是,原來這樣不會被開單,下次可以再試試…
還有,你怎麼會覺得有了勸導單就能提高開紅單的機會?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chinan66 wrote:
警察要不要開單,本來...(恕刪)

萬分之一的機會,如樓主所說理論上效果只有罰單的百分之一,這樣一樣的效果警察要增加100倍的工作量,郵資跟警察的工時都是浪費公帑,因為效益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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