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怕,如上法院就好好的老實講(不知到怎發生,非故意),且從錄影帶也能一看情況,只能說那是惡法,警察不管那麼多,畫面有你爸,那他一定法辦(惡法),另可花個幾千說慰問紅包,但表明非你爸造事的,且請他先簽合解書,最後肇事逃逸成立與否,還是看法官,不一定成立
KCLin0423 wrote:廢話不多說,我只陳訴(恕刪) 這樣說啦為什麼很多人說你貼出來是為了公審因為貼在這裡只有這個作用不會有律師免費在網路上幫你回答法律問題因為那是他的專業專業要錢花錢問律師弱勢申請法扶就這樣
asabululin wrote:二月,自己親身遇到:(恕刪) 你這個CASE,開車就要說"準備轉彎" 。律師教的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一規定「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https://www.traffic.ntpc.gov.tw/home.jsp?id=641fc56f05695c8d&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736dd506bb28d4e8036f59df7117d6cd
只有你爸沒違規 沒撞到人絕對不用怕 就讓他上法院吧我爸之前也是這樣 但是後來法庭上一判沒違規 沒撞到人 不是導致意外發生者何必留下來 何來肇逃????後來監理所還退罰單錢....單子也是亂開的 礙於時效 先繳 日後討回!!!
ZZZ一堆人說沒用還說什麼紓壓文還是取暖文還是公審更何況樓主有貼對方資訊嗎? 何來公審對方?我覺得很有用拉 ZZZ對這麼篇討論文有疑問不會跳過 又不是洗版文要是有人遇到同樣事情就多個判斷依據不是很好不然討論區是用來幹嘛的抱怨警察開單(自己違規時)?抱怨路上很多違停警察不開單不拖吊(看見別人違規時)?像最近長輩遇到梁柱越界還是施工問題 施工不當之類的也是搜尋網路文章(裡面含判決案例)來判斷的 不然誰會知道?只能被嚇唬然後當盤子敲詐嗎?或是花不少的錢問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