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雷西歐部魯斯 wrote:
不是辦不到,只是你不願意去做


你可能誤會了
辦不到是如引言網友所述部份

克雷西歐部魯斯 wrote:
遇到路口遇到行人穿越道應該「主動」減速,因為總有人會亂衝
如果自以為厲害總想著看到然衝出來才煞車,乖乖賠錢吧


這跟我提的沒有關係

另外這世界已知事實不就表示了甚麼嗎?
總有人會亂闖也總有人不減速
這是相對地也就是真實世界
就如你不認為真的會死亡受傷就能讓人不亂闖相同
想必你當然不會一廂情願認為"賠錢"就能讓所有人通通減速
它們不是當時忘記就是有習慣在賭
你可以希望期望許願夢想會成真但請別當真
因為在現實世界這些會在中間游移並不會到極端兩邊
求合理朝理想邁進是可以的
可不要極端鑽死胡同這會比較實在
就如有人認為只要騎士減速就不會發生"這件事"
這本身就是在鑽牛角走極端
道路的功能用途就是效益不是安全
用任何相甫效益之方式控制在某數值內既可
若要絕對安全或賦予使用者超出能力表現方能防止
那不是法律實不實際問題
是理解與認知跟解釋有了錯誤的個人上

vince0928 wrote:
這個不是無限上綱到這樣的地步吧! 若照你所講的, 全部走法是沒錯. 但這根本就不可能(沒辦法台灣有很多的法修的真的是令人搖頭). 過馬路前要先左顧右看是基本的吧! 若你所講的成立的話, 今天就不會是只有這個女學生衝出. 他旁邊的那個男學生為什麼不跟著衝出去? 不要出了事就真的是 人 > 機車 > 汽車. 這實在是太沒道理了.


是的, 只有這個女學生衝出. 他旁邊的那個男學生為什麼不跟著衝出去?
所以我才說 "行人呢........ 只能說我們的教育失敗, 讓我們的小朋友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
但是法規的訂法就是要保護弱勢, 尤其是沒有交通工的弱勢, 不是嗎??

就是因為女學生衝出, 可能讓機車不能急停才撞上, 不過機車接近人行道又看不到是否有人出來時, 不是更應該減速到可以看清才過嗎?? 萬一, 那向衝出來的是一台大卡車, 那不是換機車 GG 了, 就算再怎麼對, 也要晚7天回家, 所以看不清路邊狀況不是更該減速


我是駕駛人同時為必然行人,我有幾個問題...

1. 路口減速應該多少才算有減速。
2. 是不是所有路口都應該規定時速多少以內,超出就算違規。
3. 若依上述擬定的路口速限,速限內若還有行人紅燈硬闖斑馬線,因距離問題無法反映,還是算駕駛人錯嗎?

正常人誰也不想去撞任何生物,連過街老鼠都會閃了,更何況人,目前法規的行人帝王條款讓人無所適從,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號誌及穿越馬路須注意來車才能避免意外發生。
如果大家都確實減速注意路況,車禍發生率絕對可以大幅度下降
你不能期待別人都不犯錯,唯一可以控制的是讓自己避開這些錯誤
扯了一大堆,要馬是無聊練打字
或者你只想盡情往前衝

miamivice wrote:
你可能誤會了辦不到...(恕刪)
克雷西歐部魯斯 wrote:
如果大家都確實減速注意路況,車禍發生率絕對可以大幅度下降


那是當然
不過這就跟要求行人都不闖紅燈相同
沒人闖紅燈也會大幅降低在行人穿越道上車禍案件
你拿已知事實是想證明或說服什麼?
我談的是在這個案中騎士單方面減速是否能避免這事件
並不是在許願世界會和平

克雷西歐部魯斯 wrote:
你不能期待別人都不犯錯,唯一可以控制的是讓自己避開這些錯誤
扯了一大堆,要馬是無聊練打字
或者你只想盡情往前衝


前言就已說的很清楚
也許你該加強理解力訓練
若發現沒有著力點就塞些自我腦補思維
那只能說你腦中想的是推銷是辯論重點並不在討論
因為要討論第一要件就是搞清楚人家在說什麼

henry999 wrote:
機車在數十公尺前可以明確看到斑馬線及遊覽車
騎士也應看到正在下學生,,不能以被遊覽車擋住視線做藉口
因為騎士必須做因應減速,否則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miamivice wrote:
你要求太多了
正常人是不可能辦到的事
相信我
你也不可能


henry999 wrote:
你辦不到不代表別人做不到,至少我目前為止已超過20年0事故,看越多案例就越小心


miamivice wrote:
超越物理極限本來就是辦不到的事
催眠自己多少次都一樣不會改變



克雷西歐部魯斯 wrote:
如果大家都確實減速注意路況,車禍發生率絕對可以大幅度下降
你不能期待別人都不犯錯,唯一可以控制的是讓自己避開這些錯誤
扯了一大堆,要馬是無聊練打字
或者你只想盡情往前衝

防禦性駕駛和對方違規根本是兩回事好嗎?難道火車司機也要為了闖平交道的垃圾而停下來?

tonylch wrote:
1. 路口減速應該多少才算有減速。
2. 是不是所有路口都應該規定時速多少以內,超出就算違規。
3. 若依上述擬定的路口速限,速限內若還有行人紅燈硬闖斑馬線,因距離問題無法反映,還是算駕駛人錯嗎?

正常人誰也不想去撞任何生物,連過街老鼠都會閃了,更何況人,目前法規的行人帝王條款讓人無所適從,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號誌及穿越馬路須注意來車才能避免意外發生。


1. 路口減速是指有行人時需減速到能停止為主, 若你在路口有行人, 你能立即從50停止為0 這就是路口減速, 當然能看清楚沒人, 就沒什麼好減速的, 但還是遵守燈號不能闖紅燈
2. 沒行人時, 不需要減速吧!! 當然也不能超速
3. 是的, 所以是帝王條款, 有斑馬線上有行人, 你就是要讓(法規有明確規定), 就像大家一直在說的轉彎車要讓直行車的原理一樣
4. "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號誌及穿越馬路須注意來車才能避免意外發生" 沒錯啊, 但還是行人在闖斑馬線的路權大, 不受燈號影響(法規有明確規定), 這就是人家常說的, 直行車就算超速也是罰錢而已, 轉彎車遇直行車就是要讓
爬文後,有個想法,先不談法規肇責。

道路是共有的,路人也會是駕駛人,包括未成年人,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既然有交通號誌作為道路使用順序,是否就應以號誌作為依據,而非以弱勢不弱勢的情況視之。
一個多路口的紅綠燈的來回,也不過5分鐘唄。
若是在斑馬線上,在號誌變換之時,行人當然有絕對優先通過路權。
例如行動不便者,多等個紅綠燈,等到下個變換號誌時,再起步,可以有充分的時間通過,就算來不及,駕駛人應禮讓待其通過後,方能行駛。

若是在小紅人停止時過斑馬線,是否也有其絕對路權?

若有,也不用有安樂死的爭議實施了。
找個適合路口,例如路寬限速70的路口,選好合眼又未減速的車,
衝唄,還能有倒楣的駕駛人幫你出棺材錢。
保險還能申請個意外險。

又如樓主所PO影片,下校車的學生幾人,集體直接通過人行道,無論號誌為何,所有駕駛人都應讓其通過。
這合理嗎?

以後學校也別教馬路如虎口了,直接教
~行人一定要走人行道,無論號誌為何,所有車輛均應讓行~

有朝一日,人行道上有神風路人出現,也不無可能。


斑馬線上行人的帝王條款,真的合適嗎?

jdt120 wrote:
爬文後,有個想法,先不談法規肇責。
道路是共有的,路人也會是駕駛人,包括未成年人,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既然有交通號誌作為道路使用順序,是否就應以號誌作為依據,而非以弱勢不弱勢的情況視之。
一個多路口的紅綠燈的來回,也不過5分鐘唄。
若是在斑馬線上,在號誌變換之時,行人當然有絕對優先通過路權。
例如行動不便者,多等個紅綠燈,等到下個變換號誌時,再起步,可以有充分的時間通過,就算來不及,駕駛人應禮讓待其通過後,方能行駛。
若是在小紅人停止時過斑馬線,是否也有其絕對路權?
若有,也不用有安樂死的爭議實施了。
找個適合路口,例如又寬限速70的路口,選好合眼的車,
衝唄,還能有倒楣的駕駛人幫你出棺材錢。
保險還能申請個意外險。
斑馬線上行人的帝王條款,真的合適嗎?

1行人闖紅燈照樣有罰則 是可以開罰單的 並非什麼帝王條款

2今天討論的是肇事責任 有人闖紅燈不代表可以降低汽機車的肇事責任

3行人可沒有駕照 汽機車可是有駕照的 ~ 通過國家考試的人連路口斑馬線要減速都不知道
還有臉說 我不知道阿 我不知道阿 交通法規翻給他看 繼續說 我不知道阿 我不知道阿

4行人當然有錯 ~ 此案例大家要求行人有死角不該衝出 卻不用要求機車有死角應該減速 ?
tonylch wrote:
我是駕駛人同時為必然行人,我有幾個問題...
1. 路口減速應該多少才算有減速
2. 是不是所有路口都應該規定時速多少以內,超出就算違規。
3. 若依上述擬定的路口速限,速限內若還有行人紅燈硬闖斑馬線,因距離問題無法反映,還是算駕駛人錯嗎?
正常人誰也不想去撞任何生物,連過街老鼠都會閃了,更何況人,目前法規的行人帝王條款讓人無所適從,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號誌及穿越馬路須注意來車才能避免意外發生。

有本事煞的住 就有本事不減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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