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樓主是沒遇過壞人嗎?

有點年紀的大嬸跟初出社會的小女孩,

開的口都這個價位的2~3倍了,

你確定這樣叫貴?

您第一天出社會吧?
你沒有第三責任險嗎?
你有沒有駕照?
有駕照 對於對方醫療傷害的部分 可以申請強制險 實支實付
受傷醫療 您投保強制險理賠部分 可以給付~

對方薪資 財損 我覺得4萬 小錢啦~
如果可以和解 去跟銀行辦個 小額信貸 一次付完和解~
請對方放棄法律追償權 對方拿到4萬(不含強制理賠) 是我 我也甘心~
提醒您 開車或騎機車 第三人責任 300/600/50
機車(125CC)一年+強制 約3000(30~60男)
轎車(1799CC)一年+強制 約6000(30~60男)
正所謂 小錢第三人責任不保 出狀況 就是噴萬元

奈許 wrote:
對方有提供薪資單跟...(恕刪)
勸你快點和解吧,大家簽一簽什麼事都沒了

要是對方反悔了,4萬改40萬,那你頭更大

為了1萬跟對方跑地檢署和法院,很不值


整串看下來結論:

對方人真的很好。

樓主真的好誠實。
對方也沒獅子大開口
看不懂樓主的堅持
跑法院 對雙方很累的
對方起初要3萬, 樓主想殺價,
對方不爽變成要4萬, 樓主還不想給,
看來被告傷害之後的刑事易科罰金大概是3萬, 再加上民事賠償, 兩者絕對超過4萬.
能把金額越滾越大, 真是無法形容.
私下和解風險也大啦,調解的時候用4萬達成協議也不錯啦
私下和解的話(有第三人在場),雖說只適用民法。刑法無法拋棄。但只要有和解單在手,就幾乎用擔心。
之前遇到詐財的,已經簽和解書,錢也賠了,後來還提告。

第一次去調解委員會,我直˙接告知,你去告吧。我已經賠錢給你,且您也簽和解書了。
第二次見面是去檢察官那,我、保險專員同檢察官與對方釐清。

保險專員,把和解書、對方診斷證明書(破皮輕傷)、匯款證明、初判表給檢察官看。
轉頭檢查官就當我們的面臭罵了那位先生,說你都簽和解了,金額也很高。為什麼還提告?

還問他,現在是你要撤告? 還是我寫不起訴? 別再浪費司法資源。
樓主,有同理心一點,以你的狀況來看賠4萬真的不多,看能不能協議至3萬多,雙方皆能滿意。
勸你不要讓對方興訟,頗麻煩,用其他方法解決,請google車禍相關應該就很多資料。

clearwater35 wrote:
勸你快點和解吧,大...(恕刪)

樓主心有不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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