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之前住的社區警衛轉交來的掛號 , 內容是 2 年前車禍的事故鑑定開會通知(撞我的人當時直接加速逃走) , 看來這件事情也是會拖很久了 .詢問了車廠的保險專員 , 若是對發沒出席 , 我就會白請一天假並白跑一趟 , 2 個月後會再發通知開會 , 若是對方一樣置之不理 , 我就會一直白跑 ...當時對方逃走後就從來沒有出面過 , 正在考慮要不要浪費時間跟油錢去開會 .
話說 我也比過別人= = 不過是對方的錯 ! 哈哈.....................我真的很度爛 硬要走路肩 或 旁邊小縫,遇到路邊停車沒路直接打了方向燈就直接想插進來進不來就按喇叭 會一堆 雞雞歪歪的小動作 !
presario2833 wrote:生活中遇到中指哥,網...(恕刪) 當時車上坐兩個小朋友 , 上法院是要讓小朋友知道 , 做錯事情是要被處罰的 .至於嘴砲哥 , 他們自己爽就好了 , 不用理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