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jui wrote:
突然想到把裡面的機...(恕刪)

是我的話會申訴說被拉出來的,反正市區到處有監視器
你違規也違的太霸氣了完全不考慮其他用路人
這麼明顯的違規不罰你太對不起所有人
先別管罰單多少錢,我其實很討厭車子停這樣!旁邊有停車格,稍稍移一下車不就可以停了,你停這樣叫旁邊通行的車怎麼開過去?如果是騎摩托車的人一不小心撞上去,代誌就大條了,所以被舉發剛剛好而已,罰的好,乖乖去繳錢吧!! 當然如果你是被拉出來的那就另當另論囉!!!

此外,逕行舉發的意思就是,警察路過看到後立馬開單的意思~~
下次記得坐計程車去買麵...2400應該還有找.~
罰的好罰的秒罰的呱呱叫~
看到違規被罰,
就像看到屁孩犁田一樣爽~
認命點吧!趕快去繳罰單比較實在…
我只能說 你這樣停 你前方的車要出來就一定要移你的車了
你也好意思叫別人幫你牽車....?

鴨肉羹好像很好吃的樣子~中壢都沒有

我想起5年多之前也是車停中壢圖書館對面的轉角,
畫黃線,我停黃線裡

從圖書館出來我車子就被拖吊走了
我大兒子那時候中班
說~我們車子被偷走了!!
快去找警察~

===>就是警察把我的車給拖吊走的呀!!

我打給我老公(他在加班)跟他說我晚一點去接他
然後看到路口轉角剛好有台計程車
就請他載我們去拖吊場

沿路上我兒子一直在跟司機說車子被偷走的事情....

然後到了拖吊場
我兒子一看到警察 馬上跑去跟他說 車子被偷走的事

到了很多年之後 他才知道是拖吊

有去抗議~不過監理站是說~那裏是人行道 所以要拖吊
可是你明明是鋪柏油呀!!!
帥哥監理站人員說
林口有個路段也是這樣~~雖然是水泥地~但是也算是人行道~

看起來北部的路更是有許多爭議呀!!

現在違停要2400~真可怕!!!不是1800還是900嗎?
現在考駕照交通條例跟法規都不用讀了嗎?
sagadc wrote:
的確是我們的錯啦,只是我根本沒看到警察阿 = =
看到絕對飛奔去把機車移開
(恕刪)



小弟覺得,這就是台灣法治明顯的誤區了
罰則的建立,並不是要你學著規避罰則
而是希望你不要觸犯
換句話說,並不是看到警察才不能去做
而是不管有沒有警察,有沒有罰則
都不該去做違規的事情
當然,樓主事後態度算是很好的
之前01有人po違規文上來取暖
被罵到後來見笑轉生氣
最後根本就是開無雙跟大家對槓
樓主違停固然不是好的榜樣
但修養方面算是01中不錯的了
仇恨只會令人厄運纏身,而那些獲得幸福的人,往往更懂得口出善語,對他人衷心祝福

小宸宇 wrote:
下次有經過我也要來去...(恕刪)


...記得偷偷摸摸的拍!為了您的人身安全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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