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nhead13 wrote:
大概吧但是既然有辦...(恕刪)
你知道嗎?
幾年前,我騎機車,前面三寶騎車違規在雙黃線的路中間突然左轉,然後害我剎車不及,摔車,我手斷了幾節,差點要截肢
對方完全沒保險
我怎辦?只能向基金會申請一些補償金,然後機車我自己修,我手也治療很久,對方就說沒錢.....
所以為了應付三寶,我該付多一點錢?我有保險cover我自己的,當然我認同,但像我的例子,假設[若對方單純是窮,而是我撞到他,那我認了]。但實際上對方說自己沒錢(若真的沒錢,騎車也小心點,行為還三寶),這樣我說什麼都覺得,要自己保多一點,三寶不用負責,這樣算什麼樣的公平?
或許你的立意良善,考慮比較窮的人,但問題是肇事責任的問題,不能忽略隨便違規者,然後還要無辜受害者要多擔待?
沒人一生存錢圓夢買跑車或者是好車出去就是為了每天等別人撞,這樣好可以申請理賠吧?不能把開好車的人都當作每天等人撞的人啊...
像我之前回文舉例的,有的人一生就買一棟房子或店面做生意,縱使房價漲(房子幾千萬總比一般跑車貴吧?),他也沒辦法賣房獲利,因為他就只有那間店面或房子,他也沒能力多負擔點保險費用,那他被車撞進去店面或家裡,甚至可能汽車爆炸房子損失慘重,該負責任的是誰?屋主跟該死,沒保高額的保險?
沒錢也要乖一點,三寶沒錢,那.....守規矩的人倒楣?
我愛台灣,我的國家 敬請多支持台灣國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