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校家長接送區的規定請教....

cdyao wrote:
台灣的告示方式真的太多種太亂了,去過一趟日本,路上根本很少看過時段差異的標誌。


那就學日本好了,
所有市區道路都不用畫線也不用立告示牌
只有一條鐵律,禁止停車!
應該就沒爭議了。

接小孩嗎?去找停車場停好。
不然開進學校裡。
再不然找有校車的學校。

嗯,又要吼出「你家沒小孩嗎?」
在生活上聽太多拿小孩當擋箭牌的藉口了。

我也可以說我是接小孩才停車的呀(但我先去購物、看完了電影、再買個晚餐,然後來接小孩)
可以撤單嗎?
原本不想再回來PO文的,不過既然新聞出來了,警方也解釋了,
我的罰單也繳完了,再來最後一PO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sKQga33AnY
這是昨天的新聞,地上的黃線原來是只有上下學時段是黃線,其他時候是可以停車的,
這一百多棟樓裡,有多少人猜對了呢? 有多少人可以接受黃線是有時段性的呢?
我同事看到新聞,第一個想法就是,那三個時段之外停到底會不會被吊?
不能有再更明確一點的告示牌嗎? 拖吊場的作法跟警方的說法,一致嗎?
很多人理解錯誤,有一些家長也跟我一樣理解錯誤,只是大家的錯誤理解又不一定一樣,
那麼,這樣的告示牌跟標線,沒有問題嗎? 不需要改善嗎?

在youtube搜尋家長接送區這幾個關鍵字時,發現了這個爭議其實存在很久了,
這個是三年前的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qIKN7AnLrM ,
相關的新聞其實還不少,只是不知道政府單位做了多少改善。

原本PO這個文,只是希望政府單位可以把東西寫明白,讓被罰的民眾也心服口服,
可是看到這棟樓裡,斷章取義,扭曲原意的言論一大堆,
讓我原本想要讓其他人也不要因為誤解而被罰的心也冷了下來,
原本想要改善這個問題的想法,也算了,反正我是不會再被罰第二次了,
別人如何,我也管不了那麼多,告示牌或著標線要不要改,干我何事?
一個公共議題的討論,變成對人不對事,一大堆正義魔人,我承認我負荷不起,
不過這個大概是目前01的水準吧? 跟十幾年前比起來.... 呵呵,難怪越來越多人離開了01....

如果還是糾結在我的罰單問題,那麼我去繳了,也不想繼續跟公務體係對抗,
畢竟去申訴所花費的心力已經遠遠超過罰單的金額,我選擇吞下來了,呵呵....
至於告示牌改不改,標線如何,再也不干我的事了,反正繳了錢,這件事在我就是結束了。

如果你指責我違反之前不再PO文的承諾,那麼我道歉,
我只希望來為這件事做個了結,就這樣。
banmi wrote:
原本不想再回來PO文...(恕刪)


我覺得樓主只是想用不知這樣是違規違停來找理由!


根據法院法官對於所有違停的申訴判決

都是認定

當你有駕照的那一刻開始

你就要知道所有不能臨停、違停的情況!


要不要我貼十個判決書給你看看呀?




banmi wrote:
原本不想再回來PO文的,不過既然新聞出來了,警方也解釋了,
我的罰單也繳完了,再來最後一PO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sKQga33AnY
這是昨天的新聞,地上的黃線原來是只有上下學時段是黃線,其他時候是可以停車的,
這一百多棟樓裡,有多少人猜對了呢? 有多少人可以接受黃線是有時段性的呢?
我同事看到新聞,第一個想法就是,那三個時段之外停到底會不會被吊?

不能有再更明確一點的告示牌嗎? 拖吊場的作法跟警方的說法,一致嗎?
很多人理解錯誤,有一些家長也跟我一樣理解錯誤,只是大家的錯誤理解又不一定一樣,
那麼,這樣的告示牌跟標線,沒有問題嗎? 不需要改善嗎?

在youtube搜尋家長接送區這幾個關鍵字時,發現了這個爭議其實存在很久了,
這個是三年前的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qIKN7AnLrM ,
相關的新聞其實還不少,只是不知道政府單位做了多少改善。

原本PO這個文,只是希望政府單位可以把東西寫明白,讓被罰的民眾也心服口服,
可是看到這棟樓裡,斷章取義,扭曲原意的言論一大堆,
讓我原本想要讓其他人也不要因為誤解而被罰的心也冷了下來,
原本想要改善這個問題的想法,也算了,反正我是不會再被罰第二次了,
別人如何,我也管不了那麼多,告示牌或著標線要不要改,干我何事?
一個公共議題的討論,變成對人不對事,一大堆正義魔人,我承認我負荷不起,
不過這個大概是目前01的水準吧? 跟十幾年前比起來.... 呵呵,難怪越來越多人離開了01....

如果還是糾結在我的罰單問題,那麼我去繳了,也不想繼續跟公務體係對抗,
畢竟去申訴所花費的心力已經遠遠超過罰單的金額,我選擇吞下來了,呵呵....
至於告示牌改不改,標線如何,再也不干我的事了,反正繳了錢,這件事在我就是結束了。

如果你指責我違反之前不再PO文的承諾,那麼我道歉,
我只希望來為這件事做個了結,就這樣。


還沒爬文,不過很清楚的告示就是接送時段的家長接送區,不准停車! 不准停車!

您用基本的常識想也知道,"家長接送區",就是讓家長臨時停車接送小孩.

您用基本的常識想也知道,您一台車停在那邊人下車帶小孩進去,那其他要臨停接送小孩的車怎麼辦?

這些都是基本常識,看不出有什麼問題啊
先去搞清楚法律上名詞什麼是『禁止停車』跟『禁止臨時停車』的差異?

還有『臨時停車』的定義?


原文網址

吳姓婦人尿急在黃線區域臨時停車,下車上廁所,車子卻遭拖吊並被開罰;她認為自己是臨停沒違規,提行政訴訟要求撤罰單。法官認定人在車上才算臨停,人下車就算違規,判吳婦敗訴。 32歲的吳姓婦人去年12月4日上午在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一處黃線區域違規停車;她的轎車被拖吊,員警並開罰900元。吳婦不服,向新北地院提起行政訴訟。吳婦主張,當天她尿急,在黃線區域臨時停車,下車到附近商家借廁所;但上完廁所後發現轎車被拖吊。 她認為交通法規規定黃線區域可臨停3分鐘,她從下車到上完廁所返回開車,不到3分鐘,員警卻直接拖吊開罰,不符規定,請法官撤銷罰單。 法官認為,吳婦下車去上廁所,車上沒人可隨時開走車,就不構成臨時停車,而是停車。依規定在黃線區域停車即屬違規(聯合報102年5月1日報導:臨停尿尿車遭拖吊 訴訟敗訴)。

========================================================================
問題:點我看原文
在禁止停車處可以臨時停車嗎?在禁止臨時停車處可以停車嗎?

ANS:
(三)總結:
1、縱合上述,禁止停車處是可以臨時停車的,但必須符合「臨時停車」之定義,即必須是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且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可以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反之,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既不可以臨時停車當然就不可以停車。
2、此外,除現場另有標誌及附牌標示外,紅線是全日禁止停車;黃線從夜間8時至翌日7時為許可停車時間。
幫人解決問題是件快樂的事,沒必要去指責別人不爬文或不用功
banmi wrote:
這是昨天的新聞,地上的黃線原來是只有上下學時段是黃線,其他時候是可以停車的,
這一百多棟樓裡,有多少人猜對了呢? 有多少人可以接受黃線是有時段性的呢?
我同事看到新聞,第一個想法就是,那三個時段之外停到底會不會被吊?
不能有再更明確一點的告示牌嗎? 拖吊場的作法跟警方的說法,一致嗎?
很多人理解錯誤,有一些家長也跟我一樣理解錯誤,只是大家的錯誤理解又不一定一樣,
那麼,這樣的告示牌跟標線,沒有問題嗎? 不需要改善嗎?


在youtube搜尋家長接送區這幾個關鍵字時,發現了這個爭議其實存在很久了,
這個是三年前的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qIKN7AnLrM ,
相關的新聞其實還不少,只是不知道政府單位做了多少改善。

原本PO這個文,只是希望政府單位可以把東西寫明白,讓被罰的民眾也心服口服,
可是看到這棟樓裡,斷章取義,扭曲原意的言論一大堆,
讓我原本想要讓其他人也不要因為誤解而被罰的心也冷了下來,
原本想要改善這個問題的想法,也算了,反正我是不會再被罰第二次了,
別人如何,我也管不了那麼多,告示牌或著標線要不要改,干我何事?
一個公共議題的討論,變成對人不對事,一大堆正義魔人,我承認我負荷不起,
不過這個大概是目前01的水準吧? 跟十幾年前比起來.... 呵呵,難怪越來越多人離開了01....

如果還是糾結在我的罰單問題,那麼我去繳了,也不想繼續跟公務體係對抗,
畢竟去申訴所花費的心力已經遠遠超過罰單的金額,我選擇吞下來了,呵呵....
至於告示牌改不改,標線如何,再也不干我的事了,反正繳了錢,這件事在我就是結束了。

如果你指責我違反之前不再PO文的承諾,那麼我道歉,
我只希望來為這件事做個了結,就這樣。


不管寫了多仔細多明白多清楚
直接放一本交通法規在那裡供人翻閱都是一樣的結果
只要被罰了,才會叫說「不能理解」、「誤解」、「不知道」、「不清楚」、「不明白」
咱們再看一遍牌子寫啥

7~8 11~13 16~17 「家長接送區」、「禁止停車」「違者拖吊」

紅字是你踩到的,至於你是不是家長接送,誰知道,反正你就是停了車,人下車,人不見,不知去哪,不知要佔用多久。
拖了就對了。

臨停與停車的意義你若搞不懂,永遠都不懂牌子在寫啥,寫的再多都沒用
banmi wrote:
原本不想再回來PO文的,不過既然新聞出來了,警方也解釋了,
我的罰單也繳完了,再來最後一PO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sKQga33AnY
這是昨天的新聞,地上的黃線原來是只有上下學時段是黃線,其他時候是可以停車的,
這一百多棟樓裡,有多少人猜對了呢? 有多少人可以接受黃線是有時段性的呢?
我同事看到新聞,第一個想法就是,那三個時段之外停到底會不會被吊?
不能有再更明確一點的告示牌嗎? 拖吊場的作法跟警方的說法,一致嗎?
很多人理解錯誤,有一些家長也跟我一樣理解錯誤,只是大家的錯誤理解又不一定一樣,
那麼,這樣的告示牌跟標線,沒有問題嗎? 不需要改善嗎?

在youtube搜尋家長接送區這幾個關鍵字時,發現了這個爭議其實存在很久了,
這個是三年前的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qIKN7AnLrM ,
相關的新聞其實還不少,只是不知道政府單位做了多少改善。

原本PO這個文,只是希望政府單位可以把東西寫明白,讓被罰的民眾也心服口服,
可是看到這棟樓裡,斷章取義,扭曲原意的言論一大堆,
讓我原本想要讓其他人也不要因為誤解而被罰的心也冷了下來,
原本想要改善這個問題的想法,也算了,反正我是不會再被罰第二次了,
別人如何,我也管不了那麼多,告示牌或著標線要不要改,干我何事?
一個公共議題的討論,變成對人不對事,一大堆正義魔人,我承認我負荷不起,
不過這個大概是目前01的水準吧? 跟十幾年前比起來.... 呵呵,難怪越來越多人離開了01....

如果還是糾結在我的罰單問題,那麼我去繳了,也不想繼續跟公務體係對抗,
畢竟去申訴所花費的心力已經遠遠超過罰單的金額,我選擇吞下來了,呵呵....
至於告示牌改不改,標線如何,再也不干我的事了,反正繳了錢,這件事在我就是結束了。

如果你指責我違反之前不再PO文的承諾,那麼我道歉,
我只希望來為這件事做個了結,就這樣。...(恕刪)

呵呵
不是說不回了
又來回甚麼?
你的道歉我接受囉
沒關係啦

YAYAYA
我猜對了
我說那個時段外警察是不管的
我對囉
有沒有獎品呀

黃線說真的
除了台北市以外
其他縣市警察才懶得鳥你咧
承辦人也自己出來說了阿
那三個時段以外
黃線根本不開罰

那你呢?
你甚麼時候停的?
禁止停車的時段停的阿
被拖剛好而已阿
不是嗎
還在叫甚麼?

是阿
整棟樓一百多個跟你意見不同的就是正義魔人
跟你意見相同的就是同道中人
自我安慰的二分法?
跟你不一樣就打成黑五類喔

越來越多人離開01就是因為看到你這種
愛違規被被開單倍拖吊還要上網取暖的人
但你發文也是你的自由阿
只要沒有違反版規都不會被刪文阿

守規矩不愛違規的網友還不能罵你罵太兇
不然就會被說挑釁然後刪文
只能蜻蜓點水帶過講一下

不然乾脆這樣好了
也不用立牌
就是畫整條黃線
你人一離開就可以拖吊
這樣最好了不是嗎

不然畫個紅線
一停上去就可以開單
也很好阿

所以我就說警察真倒楣
好心立一塊牌在那邊
跟你說這三個時段不要停會拖吊
其他時間任你停爽爽沒關係
你還偏偏要那個時間停
你怪誰阿你

怪立牌?
怪學校?
怪老師?
怪警察?
怪網友?
怪來怪去
就是不怪自己

說穿了
畫甚麼紅黃線都沒用啦
上下課時間還不是停滿滿的
連併排都有

警察取締違停還會被嗆
板橋還有警察被拿刀砍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阿

最後
你還說你選擇吞下來哩
講的你好像很委屈一樣
先生









就算有立牌
你還是違規

今天你假設是在三個時段之外停的
上來貼圖PO文求同情
至少有一半以上網友會挺你
問題是
你就是在那禁止時段內違規停車的阿
被網友嗆暴剛好而已阿
不是嗎

說真的
從頭到尾
我真的搞不懂
你到底在叫啥




類似理由的申訴判決書

PO判決書才有意義,比PO什麼影片都好!

裁判字號】 103,交,341
【裁判日期】 1040529
【裁判案由】 交通裁決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     103年度交字第341號
                   104年5月7日辯論終結
原   告 陳00
被   告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代 表 人 詹00
訴訟代理人 吳00
上列當事人間交通裁決事件,原告不服被告民國103 年9 月23日
北市裁申字第22-AOEYR7514號裁決,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判決如
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參佰元由原告負擔。(敗訴的意思)

----

只截取判決書一小點,其他有興趣自己去查囉!

三、原告起訴主張:
(一)....
(二)原告參照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全球資訊網內之「圖籍管理
系統」列出新生南路自信義路口至辛亥路口止,路邊劃設有
黃線與紅線之路段圖三張,其中計有三段路段邊緣劃設有黃
線。大安森林公園旁由信義路往南到和平東路一段黃線的地
方,假日都可以停車。系爭違停地點有些可停有些不可停。
系爭路段沿線繪有黃線屬於假日開放停車之範圍,何以只有
家長接送區範圍於非上課時間開放停車?
此新生南路路段何
以可以出現二種不同的差別待遇?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
,不得為差別待遇。若系爭違停處不於假日開放停車範圍,
則形同在該處設下「道路違規陷阱」,容易使駕駛人誤判假
日可以停車,造成人民困擾。如果不可以停,應該畫紅線。


虎爛理由相似度90%!

---

法院作很多項的反駁

結論就是

六、綜上所述,本件原告所有上開小客車確有於上揭時、地在劃
設黃色實線之禁止停車處所停車之違規行為,被告依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 項第1 款、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
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
罰標準表之規定,裁處原告罰鍰900 元,並無違法。原告訴
請撤銷即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本件判決基礎已臻明確,兩
造其餘之攻擊防禦方法經本院斟酌後,核與判決不生影響,
無一一論述之必要,併予敘明。

*************************************************

因為 人下車了,

拖吊車來你都不在現場,還停在黃線上

就是標準的違規停車!

駕照可以燒了!
小宸宇 wrote:
7~8 11~13 16~17 「家長接送區」、「禁止停車」、「違者拖吊」

紅字是你踩到的,至於你是不是家長接送,誰知道,反正你就是停了車,人下車,人不見,不知去哪,不知要佔用多久。
拖了就對了。


其實去天龍國旁的小學看看就知道

中午第一波接放學,下午第二波接放學

開車族的家長,絕對先占滿路邊那排的黃線及紅線
再來第二排的家長,絕對占滿慢車道,也就是併排停車

然後校門口的黃金地帶,會有警衛卡關保持淨空,有時還會跟恐龍家長那邊揮來揮去

不豪洨歐,學校門口往前約100-150公尺轉彎過去有幾十個車位,因現在北市路邊停車格都有收費,所以郊區學校平常路段旁的停車格都是空的,但是空的停車格很少很少有家長會停了下車去校門口接小孩,大家可以去校門口觀察

開車家長就是要拼了併排停車或紅線停車在那邊等小孩找車上車再開走





Johnny_depp wrote:
其實去天龍國旁的小學看看就知道

中午第一波接放學,下午第二波接放學

開車族的家長,絕對先占滿路邊那排的黃線及紅線
再來第二排的家長,絕對占滿慢車道,也就是併排停車

然後校門口的黃金地帶,會有警衛卡關保持淨空,有時還會跟恐龍家長那邊揮來揮去

不豪洨歐,學校門口往前約100-150公尺轉彎過去有幾十個車位,因現在北市路邊停車格都有收費,所以郊區學校平常路段旁的停車格都是空的,但是空的停車格很少很少有家長會停了下車去校門口接小孩,大家可以去校門口觀察

開車家長就是要拼了病排停車或紅線停車在那邊等小孩找車上車在開走...(恕刪)

沒錯阿
連台北市有錢人都會這樣違停了
更不用說台北市以外的

併排很合理阿
我還看過併三排接送小孩下課的哩
紅線一台
外面一台
然後再一台
不唬爛

當下喇叭就催下去
沒用阿
愛違停的才不鳥你咧
你還不能撞到他喔
就只能錄下來回家檢舉阿
不然還能怎樣?

所以我就說樓主接小孩停黃線被拖吊真是好笑
一堆停紅線停併排的都沒事了
你一個停黃線的被拖吊
呵呵呵

下次記得
要違停
就跟一群人一起違停
不要一個人白目違停
拖吊車不拖你拖誰啊?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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