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烏龜車造成的交通問題

陳阿瓜~ wrote:
違規的要合法的讓道才是莫名其妙啦 呵呵
請問你告訴我 哪個國家有「合法讓非法」的道裡存在?
法條爛你不會去建議修法嗎
法規沒改之前一律都有效啦
說過1000次了 內線是超車/最高速限道 不是超車專用道
誰說開內車道就一定要行使超車行為?
大概只有你門這些人吧
..(恕刪)


非超車行駛超車道, 是走錯車道的違規, 是違反路權! 不是合法 !
定速行駛不離開是行車! 並非超車 !
行車應使用行車道, 不是超車道 !
您的行為應符合法規所規定的車道 !
不符 ?
違反處罰條例33-1-3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陳阿瓜~ wrote:
說過1000次了 內線是超車/最高速限道 不是超車專用道
..(恕刪)

這又是一個錯誤的迷思 !
毫無路權概念的說法!
超車是一種動作! 是會變化的! 不可能有"專用"這種事! 全世界都沒有超車專用道這種事!
不是像身份不會變的 公車 , 機車 說是公車專用道 , 機車專用道

超車道是輪替使用, 輪到誰就換人使用, 用完就離開! 本來就不可能是專用!

比中線車快, 超車擁有路權,
比中線車慢,併駛或前方無車可超, 非超車喪失路權!

和您自創, 法規完全沒有的"超車專用道"? 一點關係都沒有!


陳阿瓜~ wrote:
2017-08-24 16:17 by 陳阿瓜~
違規的要合法的讓道才是莫名其妙啦 呵呵
請問你告訴我 哪個國家有「合法讓非法」的道裡存在?
法條爛你不會去建議修法嗎
法規沒改之前一律都有效啦
說過1000次了 內線是超車/最高速限道 不是超車專用道
誰說開內車道就一定要行使超車行為?
大概只有你門這些人吧
走出國外 思維進化一下
不錯呀
全力支持台灣開放持有槍枝
大麻吸食合法化
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合法風化區
合法賭場
多蓋核電廠取代傳統火力發電以減少溫室效應、空氣汙染問題
你說好不好啊


娘子快來看 這裡有人惱羞了

這裡有人反同 話說台灣大法官不是釋憲了嗎

你後面惱羞提的那些 基於某些立場 我都贊同

核電的部分 我反核 但是在還沒有穩定的供電前 我不贊成完全廢核
很多事情不是只有0或1 改變需要時間的

台灣不進步難道只有政黨惡鬥?人民習慣以井觀天 怎麼可能會進步...共勉之~
一開始就說速限只是煙霧彈了

二、惟實務上考量前後車速度儀表之誤差及速限寬容值等因素,部分用路人可能因此導致堵塞車道,
故考量前後車速度儀表之誤差及速限寬容值所引發之認知落差,
避免爭議及維持內側車道超車道功能及車流順暢,
該局仍持續透過各種管道宣導用路人在超車後儘量勿占用內側車道

國道警察也提到,用自己的表速判斷是會有爭議的
打從一開始速度這件事根本就不成立,一直糾纏在速度上就歪樓了
除了警察手上的測速槍,其他人是沒有資格說別人太快或太慢

問題是在"佔用"超車道上面啊~

我還是想問那句...

沒有要超車 為什麼要佔著超車道不放?
FIAT6888 wrote:
娘子快來看 這裡有人惱羞了

哪裡惱羞呀
我只是好奇哪國有「合法讓非法」的道理啊?
你們都是見識廣博的人 趕快分享給大家知道呀

Open小開 wrote:
一開始就說速限只是煙霧彈了

可是速限才是關鍵取締標準耶
你又跟國道警察不同調了 幫QQ

依國道警察標準
除非時速低於最高速限 後方又擋到車
這樣才構成占用內車道、堵塞後車喔!!

既然你很有觀念的說「速度只有警察的測速槍說的準」
那麼占不占用 堵不堵塞 也是只有警察的測速槍說的準啊
因為速度就是關鍵因素~
在8-1-3這條法規裡的「堵塞」不是擋到即堵塞
而是「未達速限」又「擋到」才是堵塞~
不信你也可以去民意論壇發一個問題 會有專員回覆你喔

陳阿瓜~ wrote:
哪裡惱羞呀我只是好...(恕刪)


你在中華民國路上如果遇到一個闖紅燈的
基本上 就會出現 合法要讓非法的 不信撞看看

台灣法律很奇怪
陳阿瓜~ wrote:
國道警察有詳細說明「內側車道使用方式」
主要功能、但書的條件也也都包含其中 請去看2017/2/9的公告


我看了 只有說明「內側車道使用方式」
並沒有說到我想請問你的:
法規的主條文是什麼? 內側車道的主要功能是什麼?但書的條件是什麼?
可以麻煩你回答一下嗎?

陳阿瓜~ wrote:
因為我不知道你想要知道什麼耶 哈
「沒有GPS又搭配快樂錶的車也都這樣開」請問這不是現況嗎?
現況跟現況比 哪裡有更好還是更差? 當然是相同啊大笑大笑大笑
難道你以為現在內車道的車100%都有GPS嗎???

所以我才舉了很多不同情境另外說明
請問有問題嗎??
請問這個回答 有回答到你的問題了嗎

當然有問題啊!你舉的這些情境完全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啊!


pearceliu wrote:
每台車錶速不一樣 一整路開內線 錶速快的會不會堵塞錶速慢的?
每個人對十公里的寬限值的解讀不同 速限100開100的一整路開內線會不會堵塞開110的?
速限110開110的一整路開內線會不會堵塞開120的 這樣算不算堵塞行車?

理論上最高速限不會堵塞行車 但實務上存在錶速差和十公里寬限值這兩個變數
如果大部份人都以自已認知的最高速限一整路開內車道
有GPS的車還好一點!如果是沒有GPS又搭配快樂錶的車「也都」這樣開
請問你覺得高速公路的路況會變得更好還是更差?

阿瓜兄 我實在是佩服你強大的閱讀理解能力
沒有GPS又搭配快樂錶的車「也都」這樣開
就是說原本不是開在內線 沒有GPS又搭配快樂錶的車 「也全部都」進來一路開內線
你覺得高速公路的路況會變得更好還是更差?
FIAT6888 wrote:
你在中華民國路上如果遇到一個闖紅燈的
基本上 就會出現 合法要讓非法的 不信撞看看
台灣法律很奇怪

說的也是呢
闖紅燈被撞還要告人家過失傷害的也是時有所聞
依我之見這是厚臉皮鬼島鯛民才會這樣「自己錯了還怪人」

所以你要是在你的擋風玻璃貼「厚臉皮鬼島鯛民」貼紙
我要是有機會在內車道看到你 我一定讓 好不好
我說到做到啦
只是你應該很難在內車道看到我拉
因為我都在中外車道
FIAT6888 wrote:
你在中華民國路上如果遇到一個闖紅燈的...(恕刪)


是的, 非超車行駛超車道, 違反路權(如同闖紅燈違反路權一樣), 它會自稱說自己速限合法 !

就是車速合於速限去闖紅燈, 自稱速限合法?

主管機關 只管 蹲在雷射測速器旁一直測有無超速, 對"闖紅燈" 卻視若無睹
還會附會說 , 測到的速限合法
pearceliu wrote:
我看了 只有說明「內側車道使用方式」
並沒有說到法規的主條文是什麼? 內側車道的主要功能是什麼?也沒有說到但書的條件是什麼?
可以麻煩你說明一下嗎?

如果國道警察局說那麼清楚你還看不懂
那我當然可以說明一下啊
主條文:國道警察不會特別去講什麼主條文,但我們都知道就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內側車道的主要功能為: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截錄自「呼籲」一節)
但書條件為: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截錄自「說明」一節)

pearceliu wrote:
當然有問題啊!你舉的這些情境跟完全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啊!
也都這樣開 就是說原本不是開在內線 沒有GPS又搭配快樂錶的車 也全部都進來一路開內線
你覺得高速公路的路況會變得更好還是更差?

哦哦哦
原來是「原本不是開在內線 沒有GPS又搭配快樂錶的車 也全部都進來一路開內線」
那不就等於龜車全部聚集到內線了?
那我告訴你 高速公路的路況會變得更好呀
現在大家覺得卡卡的 是因為龜車遍佈在各個車道 所以要鑽來鑽去
那如果龜車聚集到內車道 那大家就改用中外車道就好啦
你說是吧!!

陳阿瓜~ wrote:
可是速限才是關鍵取締標準耶


但是速限不是我們說的算呀
吵速限是有爭議的

但是佔用這動作是不分速度的
時速10在內線不出去是佔用
時速1000在內線不出去也是叫佔用


所以.....





沒有要超車 為什麼要佔著超車道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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