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走斑馬線遭車輾碎頭骨母崩潰「為何不能禮讓行人」

台灣駕駛人就是傲慢,大車欺負小車,小車欺負行人,這跟教育還有文化有關
往者已矣 現在馬上要做的就是 趕緊 啟動民事求償程序 刑事過失致死 對肇禍者而言 根本不痛不癢
請問闖紅燈有照相, 沒有禮讓行人有在取締開罰嗎? 執法單位如果對禮讓行人都沒有任何作為, 法律訂了有何用?
過馬路我都要自己小心再三確認!

禮讓行人的觀念沒建立,只能自己小心。

被撞到,就算賠再多,也沒有用

更何況還很多賠不起,甚至不想賠
看到這種 不幸的消息 除了讓人難過之外

我只想對這些 不尊重 人命的 X 8 但

說 一句 " 自己不想活 就找一片 硬一點的牆 自我了結就好 "

何苦要連累 無辜的家庭

常看到 一些貨車司機 也不知道在趕甚麼 反正車是公司的

操壞了 也無所謂 似的

瘋狂的 亂開 危險駕駛 真的不知道 是 得了甚麼病 ?

有如 蕭告哩 驚夢孔 一般

真的非常可惡

希望法官 對這種 要 重判
要讓行人跟車子的燈號錯開, 才是解決的根本之道.
禮讓行人~台灣真的不行,記得25年前了吧
朋友去德國還是哪一國有點忘了
在一個算偏僻的鄉下,在一條很寬的車道,
無斑馬線,紅綠燈,他只是做出想過馬路的動作而已
沒想到所有車子都停下來,害他不過也不行..
我們聽了都快笑死

25年前.....別的國家就能這樣
我們呢??

再50年也許也做不到


習慣搶那幾秒鐘的慣性闖紅燈者,希望神明能顯靈

我猜是切西瓜的開法,

其實只要肯把車頭拉出路口一點才轉彎,

就不會看不到了,

可惜台灣人不管騎車開車轉彎都是

切西瓜!

小妹妹,一路好走!

台北市也只有東區,信義計劃區比較好,西區的駕駛跟別的地方比也是半斤八兩.一堆智障的用路人連要離斑馬線上行人三公尺的規定都不知道,蠢到這樣的智力表現配23K薪水倒是剛剛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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