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這次事件,我終身不考慮GOGORO

Speed Wick wrote:
你去吃到飽,有人吃得下十人份,難道只吃的下兩人份的你,要去抗議有人吃太飽嗎??

你上網吃到飽,難道你也要去抗議整天追劇、看電影、捉A片用戶嗎??

你去包月健身房,難道你不舉20磅以上的桿片、啞鈴
還是你只沖澡不三溫暖,你就要健身房給你打折嗎??


這觀念蠻對的,重點是gogoro 在簽吃到飽合約內肯定也沒有寫說針對超高公里數或是外送之類這條款做另外說明。

無論你在使用什麼,例如像手機上網吃到飽,要看清楚電信給合約,通常給你吃到飽有個但書如果違法行為立即可終止使用者權益,或限速。
政府應該要立法, 充電電要開放式的, 他x的, 花錢買了車, 管我那麼多, 電的來源本來就是電池站, 自家充電都要可以, 綁他X的混蛋, 不會進步的
Haloool wrote:
怎麼不說狗狗肉吃不常騎車者的豆腐

這也算是點出盲點了!!
Speed Wick wrote:
你是不是沒在看我寫什麼??


關心你寫什麼很重要嗎?
我又不是回你
有啥問題直接說啊
當初這種合約的時候根本就沒外送這個行業.....

這時候因為外送業..立這樣的條款也是正常的呀

就像以前沒網路的時候,誰會知道有網路犯罪這種問題

因現實狀況,立規範也正常呀

外送這種大量消耗的行為只是傷害到正常使用者的權益而已

電池本來就是消耗性的,得了便宜還賣乖
台灣它最大,僅此一家別無分號,

高興怎麼做怎麼說怎麼解釋,當然都是它說了算。

不高興啊,別買別騎啊,不差一個客人。
Haloool wrote:
怎麼不說狗狗肉吃不常(恕刪)




不常騎也划不來(還要繳月租)
先別擔心說別的光業務350km一個月,大都市我不敢說,光桃園市的業務一週就可以破350了!還商用自用

Speed Wick wrote:
整件事情就我的理解就...(恕刪)
台灣正缺電
憑什麼1個人可以用掉30個人的電力
老大,看你舉的例子我都笑了
你去吃到飽狂吃是違反了哪一條規定嗎
沒有的話抗議個鬼歐
有種你就去吃到飽每一個東西都舔一口後打包帶走
這樣才比較對等吧
台灣會這麼亂就是大家都不照規定走
明明簽合約的時候就有說不能商業用途了
你也簽了,然後現在又在那邊哭
這種心態就跟我紅線停一下會死嗎,又沒擋到路
我去costco買一杯飲料裝一桶回家會死嗎,又沒礙到你
社會已經夠亂了
不要再因為個人私利玩文字遊戲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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