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認同 : 人家超速是他的事

meridian wrote:
看來你也不知道要從左(恕刪)

再次證明你自我腦補的功力強大
萬惡黑貓 wrote:
你也無法判斷我沒有到最高速限啊?我說的有錯嗎?

對啊, 我同樣不知道你有沒有到最高速, 但後車比你快, 所以你該讓
meridian wrote:
對啊, 我同樣不知道(恕刪)

我沒有看到法律有規定,比我快的車我就得讓道,還是說我有看漏的法條,請你幫我找出來。

超車道就不要拿來說嘴了,你都只是說文解字而以。
萬惡黑貓 wrote:
我沒有看到法律有規定,比我快的車我就得讓道,還是說我有看漏的法條,請你幫我找出來。
超車道就不要拿來說嘴了,你都只是說文解字而以。

後車比你快你就該讓, 是因為你沒有辦法知道你是不是已經最高速行駛

奇怪~~邏輯有這麼難嗎????????????????????????
meridian wrote:
後車比你快你就該讓,(恕刪)

嗯~~所以你找不出來法律有規定:後車較快就得讓道
那就證明我沒錯吧!

你最多只能說,法律就不該開這個後門~
萬惡黑貓 wrote:
嗯~~所以你找不出來法律有規定:後車較快就得讓道
那就證明我沒錯吧!

你最多只能說,法律就不該開這個後門~

因果關係搞清楚, 起因在於你無法知道你是否已經到最高速

邏輯有這麼難嗎???????????????
很簡單的一個道理,為什麼你不去中線去維持你的速限

有在超越中線車,當然可以持續使用內線

如果比中線車還慢,為什麼不回中?

vivian93 wrote:
很簡單的一個道理,你(恕刪)
meridian wrote:
在於你無法知道你是否已經到

如果你想知道自己最高速很簡單去有測速造相地點,將車子定速125KM,130KM,140KM各跑一次,看寄來的罰單,比對一下就可以換算知道自己是不是最高速,希望有幫到你,如果測速不准還可向監理機關抗告
meridian wrote:
因果關係搞清楚, 起(恕刪)

不想跟你在蘆了,因為你說服不了我,我也說服不了你,
就是打轉罷了,浪費時間。

今天不管是不是快樂錶,錶速就是已經達到上限了,
如果錶速不準自然有警察會罰,毋庸我舉證。
而不是用目測認為對方比自己快就得讓道,這個說不通。

而且今天即使是超車,也不得超過最高速限,
因此依照最高速限行駛於內線車道也沒什麼問題,
不算是龜車,至少國道警察跟法院都是這樣認為的。

只是道德上你不能接受,但也說不上哪裡有問題,
才在那邊扯證明,沒違規我到底要證明什麼。
叫人家不要目測別人超速,
卻要人家目測自己速度比人家慢就叫做龜車,就得讓,
不知道你的立論基礎在哪?
hu4852 wrote:
如果你想知道自己最高速很簡單去有測速造相地點,將車子定速125KM,130KM,140KM各跑一次,看寄來的罰單,比對一下就可以換算知道自己是不是最高速,希望有幫到你,如果測速不准還可向監理機關抗告

方法看似合理, 但實際上沒有意義
就算算出了相關性, 也不能證明現在是否就是開在最高速

因為超速是個法律上的問題, 不存在個人標準, 當然要有法律效力的標準才能判斷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