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藍光 wrote:
樓主的標題已經定調...(恕刪)

老賓駕駛應該想說
這台車不知道在趕甚麼
不知道有沒有吃藥還是喝酒
好可怕
我如果是樓主
就應該低調報警
想辦法連絡到對方
請對方協助釐清整個情況

而不是用定罪的方式
來論壇討拍

柿崎景家 wrote:
老賓駕駛應該想說這...(恕刪)

台灣無糖綠茶 wrote:
我於2/5號早上7...(恕刪)


我覺得樓主滿衰的 遇到這種人

說實在話 我如果遇到一樣情況 大概也會逆向超車 加上按喇叭

雖然樓主也有不對的地方 但是對方應該也算是肇事逃逸

請樓主趕緊報警 到時候也更新一下結果 讓大家也有個學習的機會
前面有沒有打方向燈都其次!!!

跨雙黃線就你100%不對在先!!

他未打方向燈是道路口的事,所以你先違規超車並未注意前方,加害前車,對方頂多未依指示使用燈號!

最討厭像樓主這樣的人
一般道路開30還不夠,是要開70嗎
一直追究對方有沒有停下來是因為你要幫對方修車嗎
記得要po後續修車的結果內
行進間有保持安全距離嗎?如果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後車應該負全責的......
我要看甩尾

我要看甩尾

我要看甩尾
殺破狼~丹 wrote:
(2)是錯的


你相信我................這種情節甚至肇事主要在對方, 至少我遇到的一些例子都非惡意遺棄或逃逸, 還沒有看過不給易科罰金的

不過你說的完全正確,我的重點跟你一樣是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這種[公訴]的麻煩性
我的一個親戚(老人家)騎車碰到鄰居學生, 她往後跌坐有稍微破皮(擦紅藥水的程度, 只是腿上有好幾處), 她跌後站起來跟我親戚對看兩眼, 我親戚想說沒事, 就騎走了.........結果路人報警......雖然對方也表明不追究....結果是公訴......
後來判六個月緩刑....但是我那親戚有另一官司在身, 法官把這見照桃也拿出來講, 顯然不利他另一件官司


殺破狼~丹 wrote:
前面說過,看來很多人還是沒有正確觀念,所以再強調一次:
大家發生車禍時,千萬記得:即使認為自己沒有過失、沒有責任,也一定要留在現場,至少留下雙方資料(打個電話給對方手機留下通話記錄也可以),以免擔上「肇事逃逸罪」;萬一再遇上類似樓主這種明知自己違規肇事、也要對方負責的駕駛,有理都變成理虧了


您說的我完全贊同

colinwen wrote:
我覺得樓主滿衰的 遇到這種人


你就不要不要哪天找路時遇到樓主超車...........
台灣無糖綠茶 wrote:
哥文章我不是有寫雙方都有錯嗎?我有極大化對方錯的部分然後說把自己違規的事實掩蓋嗎?事實上她當下沒停車就走了這部分就是對的嗎?...


說句公道話....你真的沒有

你只是也知道自己錯比較大, 然後一心就是覺得要不是他慢慢開你就不會那麼衰,
然後也讓你找到他不對的地方, 啦個墊背也好
恭喜啊!!!!

對了, 可以請問您住哪裡附近, 您還會修這台白色休旅嘛? 可以跟大家講一下嗎? 好讓我們這些不會開車的離你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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