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藍光 wrote:
樓主的標題已經定調...(恕刪)
老賓駕駛應該想說
這台車不知道在趕甚麼
不知道有沒有吃藥還是喝酒
好可怕
殺破狼~丹 wrote:
(2)是錯的
殺破狼~丹 wrote:
前面說過,看來很多人還是沒有正確觀念,所以再強調一次:
大家發生車禍時,千萬記得:即使認為自己沒有過失、沒有責任,也一定要留在現場,至少留下雙方資料(打個電話給對方手機留下通話記錄也可以),以免擔上「肇事逃逸罪」;萬一再遇上類似樓主這種明知自己違規肇事、也要對方負責的駕駛,有理都變成理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