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head.jen wrote:他付費停停車格也不行嗎? 這就是臺灣人長期誤會不導正的錯誤認知,路邊停車格應該都是臨時停車格,是讓人出門臨時停一下處理事務的用途,現在卻變成讓人久停造成周轉率低,長時間停放應該是去放置在停車場,這樣要路邊臨停去處理一下事務才有地方停,現在搞得臨停要去遠遠的停車場停,很沒效率。
pighead.jen wrote:所以你檢討合法使用停(恕刪) 自己買車前就應該買好車位或月租固定車位沒錢買車位...買什麼車阿哈哈哈合法使用停車位當然可以,但政府應該修法,禁止久停!取消夜間及周日免費停車!這樣才可以減少台灣鯛,活化停車位耶
advantage wrote:這就是臺灣人長期誤會不導正的錯誤認知,路邊停車格應該都是臨時停車格,是讓人出門臨時停一下處理事務的用途, 那上班停停車格的人,怎麼辦並不是每個公司都有提供停車位,或是隔壁就有停車場也不會每個人都會在公司旁邊買車位一天上班短則8小時長則12小時這樣的用路人該怎麼辦
suckmydog wrote:沒錢買車位...買什麼車阿哈哈哈 台北 有些地方{很多} 買不到車位 .... 而且 要車位 可是 【 牽一髮而動全身】 沒有幾十個億,動不起來的!!!不是 區區幾百萬,可以解決的....
pighead.jen wrote:所以你檢討合法使用停車格還付費的用路人照你這樣說,誰敢停停車格,每個都是停車位不夠的兇手 路邊停車格是給來這裏需要臨時停車的人用的,不是給你自家車長時間停的。有付錢車費當然可以停,完全合法;所以有錢人囤房是合理的,正常的,不應該被檢討的。人家房子也是花錢買來的,一切合法。所以檢討合法付錢買房的人? 這樣以後誰還敢花錢買房? 每個都是房價高漲的兇手這扯太遠了,一堆二手車行,租車公司把車子長期,大量占用路邊停車格營業,也是不能被檢討的,除非你證明他該付停車費卻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