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baba2010 wrote:你要提告現在就可以去你的戶籍地派出所提告了呀,還在撐啥?不過...你要告啥?真的那麼想要錢,直接來台北啦,為了300萬多走幾步都不肯,以後要找工作恐怕有難度呦......(恕刪) 跟你講話很頭痛喔,你憑哪一點要給新台幣300萬?
史蒂芬粥 wrote:跟你講話很頭痛喔,你憑哪一點要給新台幣300萬? 對呀,憑哪一點我要給你新台幣300萬?你真的那麼想要,去提告,順便提出300萬的求償呀,這麼簡單的事情還要我教你,有沒有一點常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