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170226)國道高速公路 內側車道 要開多少速度較合理??


陳阿瓜~ wrote:
你說的好深澳啊!!...(恕刪)


那是因為你陷入法律的規定太深,但其實根本開車沒必要執著在這個點上面。這樣你才會走出來。

你開內車道,不管速度如何,後面有車來逼車,有空間就讓,請問有違法嗎? 只是你心裏不舒服而已。

你也可以不讓,但我說了,如果你不讓的理由是你覺得法律允許,我只是點出來你所謂的守法,很大的可能性是你根本守不了台灣這個法,只能感覺好像在守法。但也不是很嚴重,因為這些都是小違規。開105占用內車道是違規但不是很嚴重。網友126被開單,也不是很嚴重。不需要無限上綱。

所以我才會說以科學,人性,跟安全駕駛來看,不長期占用內車道才是比較好的開車模式。也不會有違法的問題。

pafupafu wrote:
也許國道警察的回答...(恕刪)


所以你只是自我安慰守法而已,不代表實際上你真的守法了。
daslebewohl wrote:
那是因為你陷入法律的...(恕刪)

daslebewohl wrote:
那是因為你陷入法律的規定太深,但其實根本開車沒必要執著在這個點上面。這樣你才會走出來。
你開內車道,不管速度如何,後面有車來逼車,有空間就讓,請問有違法嗎? 只是你心裏不舒服而已。
你也可以不讓,但我說了,如果你不讓的理由是你覺得法律允許,我只是點出來你所謂的守法,很大的可能性是你根本守不了台灣這個法,只能感覺好像在守法。但也不是很嚴重,因為這些都是小違規。開105占用內車道是違規但不是很嚴重。網友126被開單,也不是很嚴重。不需要無限上綱。
所以我才會說以科學,人性,跟安全駕駛來看,不長期占用內車道才是比較好的開車模式。也不會有違法的問題。

我不是陷入法律的規定太深
實際上開車上路 不也怕出事? 一台車在後面頂我我當然讓啊
我會死守法律當仁不讓? 不會啊

但是在網路上叫別人滾邊去 還一堆人附和
這樣你覺得沒有問題嗎?
別棟樓中線開105被逼車 PO上來還被砲
這樣你覺得沒有問題嗎?

daslebewohl wrote:
所以你只是自我安慰守...(恕刪)


國道警察認定我沒罰單就好

你認定的守不守法不重要,哈哈
對喔 現在超車道換在外線了喔 內線是慢車道 哈哈
咪芮哆 wrote:
汽車科技日新越異,...(恕刪)

陳阿瓜~ wrote:
我不是陷入法律的規...(恕刪)


所以你會發現,你根本控制不了個性衝動的駕駛。就像這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可以阻止要超速的駕駛,這是我說的人性還有科技的限制。既然阻止不了,才會有超車的設計出現。所以這些東西,法律跟警察是管不完的。

你可以設想一下,假如科技進步到一個地步,人性完美到一個地步。那高速公路最快最安全的使用方式就是全線最高速行駛,安全距離最小化。但問題那一天還沒到。

所以超車道的設計理念就是因為人性不完美,車輛科技不完美,你要求所有人守法或要求所有駕駛不超速,不切實際。

pafupafu wrote:
國道警察認定我沒罰...(恕刪)


我不用去認定你有沒有守法。你可以自己認定。

但是100%守法還是90%你自己知道就好。

daslebewohl wrote:
那是因為你陷入法律...(恕刪)

”你開內車道,不管速度如何,後面有車來逼車,有空間就讓”……
你這句話是說,逼車你可以接受,持續使用超車道你不接受嗎?認同逼車行為?

開在速限上,使用超車道是合法的,要前車讓道只需閃個燈示意,前車有足夠空間就可以讓道,但若是用逼車的方式,在超車道上只要確定我的車速夠快,我根本不會讓,我曾開到快120的gps速度被逼車,我也不會讓。
重點是不能用逼車的方式要求前車讓道。



daslebewohl wrote:
我不用去認定你有沒有...(恕刪)



警察認定ok沒罰單就夠囉,

不是網友去認定,也不是我去認定,哈哈

茉莉奶茶 wrote:
前幾天中午 收到了...(恕刪)

下次經過天橋也要特別小心了
我內線也經常 12x
大家也都這樣開啊...

自從上次吃到紅單後
我大都定速在 120 或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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