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號誌叫做禁止左轉! 就是不准左轉! 懂? 更新類似判決表

人都已經走了,說再多也沒用,讓還在騎車的人(或何種交通工具)注意路口減速,防禦駕駛觀念比較重要。

魯拉拉拉 wrote:
這個號誌懂嗎? 叫做(恕刪)
因為沒人可以舉證重機到路口的速度,所以我不會像一些人就去武斷說,,這就是超速
你有重機超速的證據嗎?

ilikegoodgod wrote:
所以樓主,你的電眼看到重機的速度是多少?
如何判斷沒有超速?

這起車禍超速不是主因,
但絕對跟行車速度有關係!(我沒說超速)

我是100%的機車族,
但我對路口沒減速導致無法避免災難發生不能給予太多同情!
只要是職業大型車輛所造成的意外後果都蠻嚴重的...支持加重罰則嚴懲違規的職業駕駛人!
魯拉拉拉 wrote:
這個號誌懂嗎? 叫做(恕刪)

先有蛋還是先有雞呢?
可以改成超速走了很久,結果被一時左轉的貨車擊落
你因為何不討論好好騎就算自己撞過來
他倆也許有機會反應
看了影片,連要反應的機會都沒有
RIP

魯拉拉拉 wrote:
因為沒人可以舉證重機到路口的速度,所以我不會像一些人就去武斷說,,這就是超速
你有重機超速的證據嗎?


所以你還在鬼打牆
lovejerry999 wrote:
預拌車司機之過失即足矣。



預拌車司機之過失即足矣。

這個速度就很重要~

機車騎很慢,轉過去看到機車很近又轉過去跟轉過去看到機車很遠然後瞬間撞上去罪差很多
一個是故意致死罪,一個是過失致死罪
魯拉拉拉 wrote:
所以你判斷車禍的發生(恕刪)

雙方都守法車禍機率就會很低,既使受傷雙方也不至於重傷
雙方只有一方守法車禍機率就高,但受重傷狀況機率不高
雙方都不守法,車禍機率高,且受重傷狀況機率很高

車禍裁決時,會依雙方當時的前因,過程及結果狀況為依據作裁決
並不會只對當時整個狀況作單一依據裁決。
有一種號誌叫做禁止左轉! 就是不准左轉! 懂?
有一種號誌叫做速限! 就是不准超速! 懂?

有一種態度叫做守法
有一種態度叫做防禦駕駛

以上我都懂

有一種態度做叫用生命捍衛路權
這個我不懂
紅線這個標線也是一堆人無視,處處違停,

所以禁止左轉而左轉的駕駛,根本不用大驚小怪。

駕駛愛違規之風,上位者、執政者、執法者根本沒有人在乎,

死是死你家的人,電子輓聯複製複製超方便的。
Pan.tc328 wrote:
預拌車司機之過失即足(恕刪)


除非預拌車司機與機車騎士為舊識且有怨懟,
否則在常理上,很難認定預拌車司機有殺人故意........


預拌車司機之過失,我猜是違規左轉,
機車騎士部份,疏於注意車前狀況,(超速?)
你怎麼知道重機超速?
如果水泥車駕駛轉得太快,速度40-50也會撞上去,懂嗎?

水泥車駕駛一看就知道是慣犯,在這個路口違規多次,只是以前運氣好,不,是對向的汽機車運氣好
沒被這個垃圾撞死

我以前還在高雄上班時,我就騎著時速可以到310km/hr的重機通勤,每天騎時速50-70上下班對我來說,是享受
如果你滿腦子騎重車就是要飆車,先把重車騎士標籤化了,那麼這件事情你就會去檢討重車

此外我能說因為汽車駕駛違規死傷多,所以汽車要禁止路權嗎?
路權是每個人的權利,不應受個別行為的他人影響

牛杯杯0216 wrote:
重機死亡車禍本人深感遺憾,以下發言也無譴責與怪誰對與錯,純粹就你的邏輯討論,沒錯!預拌車若不違規左轉或許重機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但是若翻轉一下立場,重機要是不違規超速,也許就不會撞上預拌車不是嗎?但是若繼續超速(兩輪就是危險,只要一點小車禍都可能釀成重大傷亡)就算躲過這一次,下一次遇到的是什麼誰知道?我很贊成預防性駕駛或騎車或走路,因為你是一條生命,當車禍發生時你是以生命在博,當人命死於災難,你爭贏了又如何?沒錯!你都對你沒錯,但是卻賠掉一個生命!
重機上國道也是相同的問題,就是預防性!國道在高速狀況下兩輪或四輪有一個小閃失,那就是一個災難,會牽連到不少人,當汽車出車禍也會有大災難,但是大多數都只是車損人沒事,但是在高速行駛下,一輛重機噴飛的場景你可以想像那是玩命關頭的電影情節吧?重機與騎士可能鑽進無辜第三者的車底,可能造成該路段一片狼藉,我真的希望重機騎士不要在爭取上國道,你們該爭取的是一條可以讓你們狂放奔跑的安全大道,重機"大多數"是休閒用,不是交通工具,擁有重機者大多數也都同時擁有一輛汽車,所以重機上國道意義不大!以上言論歡迎指教,但是請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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