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要被這位"孤鴻海上來"的相關挑釁文章所騙了~去查查他所發布惡意攻擊重機的文章大多是偏頗沒營養且情緒化故意挑起爭端~為啥管理員沒有維護論壇討論的水準啊把它的文拉起來看看牠多沒水準~而且只要牠被說到無地自容的時候就自動消失了~所以大家不要再回應牠的文了~
孤鴻海上來 wrote:騎重機的都大言不慚的...(恕刪) ESC~~~那是汽車用的,摩托車裝這要幹麻??因為汽車有4個輪子接觸地面,最少有2個輪子負責傳輸動力所以當車子進入失控狀態時,輪胎失去抓地力,利用電子系統介入改變動力輸出給還有抓地力的輪胎,或是降低動力輸出。以期可以儘快讓車子回覆正常可行駛的狀態。這些動作本來應該是駕駛人所要做的動作,但是有鑒於每位駕駛人的反應及操控技術無法有效針對狀況做出有效反應所以經過經驗的累積以及科技的進步,把原本是技術精良的賽車駕駛才能做到的技術加以模擬轉換成專用的電子系統,安裝在一般市售量產的車輛上使用。以上是小弟對ESC的理解,有錯請糾正!至於安全氣囊以及安全帶~~個人見解是==當開車在路上,出現狀況的時候由於汽車駕駛無法立即脫離失控的汽車,所以經過幾十年來無數前人的鮮血經驗累積所開發出來的被動安全系統。這系統的目的是希望在發生狀況的時候,儘量降低車內的乘客所遭受到的傷害。潰縮式車體則是希望在發生衝撞的時候,除了可以儘量分散衝撞的力量,減緩碰撞時所產生的力量直接灌進乘坐空間,還同時肩負了爭取讓被動安全系統作動的時間。因為碰撞發生的時候,車內的乘客因為慣性作用被向前拋,如果沒有潰縮式車體,發生的時間可能會提早0.5秒,這時候安全氣囊和安全帶剛好開始作動,乘客就當場變成兩股力量的夾心餅乾(夾心餅乾有吃過吧,中間那一層扁扁的,又甜絲絲的),潰縮車體爭取的就是這0.5秒。===============================================================至於摩拖車,只有1顆後輪負責傳輸動力,用不上ESC(根本沒屁用)。ABS比較實用發生狀況,就直接用全身的力量把車子往前扔,人車分離才是比較安全的作法。==============================================================以開版大的安全邏輯來定義現行的車輛,恐怕只有賽車可以上路了。打好多字,手好酸
土台客小蛙 wrote:ESC~~~那是汽車...(恕刪) 其實BMW及HONDA早在上一世紀就已經把ESC這類的防滑系統應用於機車上了;機車的後輪輸出在經過濕滑地面後輪常因過大的扭力造成空轉而打滑所以BMW已經將ASC列入選用配備(台灣應該是標準配備),而本田的ST1100 (STX1300的前身) 也配備電子式防滑尋跡系統。
孤鴻海上來 wrote:建議機車比照汽車通過安規才能上快速道路要賣之前也先來個撞擊測試不然騎重型機車還比開大陸製汽車還危險的話, 慢車道騎一騎就好啦, 不要上快速道路玩命 歐盟正在研究是否要強制重型機車要有ABS據說今年(2011)會把規定訂出來可能2017開始實施隨著科技進步安規變嚴是不可逆轉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