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機車比照汽車
通過安規才能上快速道路
要賣之前也先來個撞擊測試
不然騎重型機車還比開大陸製汽車還危險的話, 慢車道騎一騎就好啦, 不要上快速道路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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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第二階段車安法規新增加的項目共計16個,
不過大致上歸類則可分成「側方碰撞成員保護」、
「前方碰撞成員保護」、「轉向控制系駕駛人碰撞保護」、
「轉向系統」、「安全帶固定裝置」、「座椅強度」、「頭枕」、
「門閂/鉸鍊」、「非氣體式放電頭燈」、「後霧燈」以及「防鎖死煞車系統」。
第二階段安審法規新增項目
項目名稱
側方碰撞乘員保護
安全帶固定裝置
轉向控制系駕駛人碰撞保護
座椅強度
前方碰撞乘員保護
頭枕
非氣體放電式頭燈
防鎖死煞車系統
後霧燈
轉向系統
門閂/鉸鏈
未來到了民國100年,還會新增加電磁相容性項目,同時針對現有安全玻璃、
動態煞車、非氣體放電式頭燈等測試項目,也會更動。未來安全檢查將會更
科學化、更精細,以符合時代潮流以及科技進步,提供消費者更佳安全的用
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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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車安法規上路,
增加3項撞擊測試相關項目,
分別是側方碰撞乘員保護、前方碰撞乘員保護以及轉向控制系駕駛人碰撞保護。
前兩項碰撞測試是針對車體對車內乘員所能提供的防護性,進行測試;
第三項則是針對方向盤、方向機柱等轉向控制系對駕駛所可能造成的傷害來進行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