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開車門撞我,告我肇事逃逸。

銀噹•馬汀 wrote:
難怪我覺得我剛剛被扣帽子了...(恕刪)

跟你今天衣服很搭啊

不喜歡? 鑑賞期可以退喔~~~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跟你今天衣服很搭啊...(恕刪)


別扯開話題了

就事論事ok? 專業一點 別老是扯東扯西 我剛剛問的問題 你老是在逃避 逃逃逃 不累嗎? 正面回應一下 本篇16頁 154 158 我都問你了 你都一直忽略我

如果要逃避 你就別回了 要回文 回一些有用的 有幫助的 別讓我覺得你差不多就這樣了... 一個戰全部還蠻累的吼
銀噹•馬汀 wrote:
別扯開話題了 就事...(恕刪)

我沒有逃避啊...

我前面早說了...

汽車違停紅線要分攤肇責, 但機車不可能免責! (指一般情況)

但是這CASE應該不適用, 因為若是汽車突然開門撞機車... 則不管是否紅線, 機車應該都沒有肇責的問題! (所以汽車就算停在停車格, 突然開門撞機車... 應該也是全責啦!)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我沒有逃避啊...
我前面早說了...
汽車違停紅線要分攤肇責, 但機車不可能免責!
但是這CASE應該不適用, 因為若是汽車開門撞機車... 不管是否紅線, 機車都沒有肇責的問題!


你從第一頁 版主第一篇文章看來 請問 是汽車開車門撞機車 還是機車 去撞 紅線違停開車門的汽車呢?

很難分辨嗎
銀噹•馬汀 wrote:
你從第一頁 版主第...(恕刪)

拜託... 我從56F才開始質疑的 好不好...

1. 汽車突然開門擦撞機車,這是有罰則的!竟還有人蠢到去報警自首?

2. 機車那些小刮傷可以造成汽車 前門+後門+鈑金 幾萬元的受損?

樓主自己也說自己不是當事人 所以無法解釋... 無法分辨的 不是只有我 好嗎?!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坦白說,光看敘述跟機車照片 就覺得一整個不合理!

1. 汽車突然開門擦撞機車,這是有罰則的!竟還有人蠢到去報警自首?

2. 機車那些小刮傷可以造成汽車 前門+後門+鈑金 幾萬元的受損?

看來,只要掰說是聽朋友說的~ 一堆不合理現象 就都可以自動無視了!


你提到56樓 我針對56樓回應你

1. 因為有人以為只要對方 肇事逃逸 就什麼都是他對
2. 你自己也覺得奇怪 有沒有想過對方趁機想灌在裡面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拜託... 我從56F才開始質疑的 好不好...
1. 汽車突然開門擦撞機車,這是有罰則的!竟還有人蠢到去報警自首?
2. 機車那些小刮傷可以造成汽車 前門+後門+鈑金 幾萬元的受損?
樓主自己也說自己不是當事人 所以無法解釋... 無法分辨的 不是只有我 好嗎?!


你問的問題要去問汽車駕駛 我也很納悶 但是我會做合理的猜測

整篇文章19頁看來 似乎 沒幾個人無法分辨
銀噹•馬汀 wrote:
整篇文章19頁看來 似乎 沒幾個人無法分辨...(恕刪)

我簡單說啦...

一堆人射後不理... 你以為是挺樓主的嗎?

我只看到一堆"假驗傷"的!

如果有辦法分辨, 根本不用"假驗傷"... 直接勸樓主寬心... 不用理會汽車車主就好了!

(拜託... 提告本來就是人民的權利... 何況現代人動輒得咎... 網路隨便阿貓阿狗都在嗆告... 我光是一年多來, 跑了二十多趟... 蠻好玩的... 麥驚啦!)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如果是有影片的話,其實大部分就是開車門沒看後面吧...很多騎士不就是死在這種手上..不用怕啦...上法院..你還不一定輸..
fanrien wrote:
原本我也不信,但是後來我信了
4月7日新竹違規迥轉車禍(事情已得到解決,後來對方又反悔)...(恕刪)

其實你舉例這件... 我還真是替車主擔心... 因為那 "初判表" 似乎真的對幼稚園老師是有利的~~~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我簡單說啦...一堆...(恕刪)


等你,我證據蒐集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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